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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其⑥ 拾掇(第1页)

落棠镇的日子像浸了水的麻绳,越收越紧,勒得人喘不过气。

方有田的失踪成了沉在每个人心头的秤砣,坠得空气都黏稠滞重。镇里巷道虽狭,却暗藏水流,溼意从石缝里渗上脚心,闷得人骨头缝都发胀。那些原本就带着审视和疏离的目光,如今更多了一层赤裸裸的敌意,如同淬了毒的针,密密地扎向那个明黄色的身影。

方回是在去六太公家送新抄的《静和娘娘颂》词本时,真切感受到这股汹涌的恶意的。

那日,天气闷得像盖着锅盖,天顶一抹铅灰不散。他刚拐进六太公家那条窄巷,就听见几个老嫗聚在墙根阴凉处,间话家常,句句清晰得如同针线,刺进耳朵里:

「作孽哟,那外乡来的黄皮猴子,就是个扫把星!有田小子的事,保不齐就是他招来的邪祟!」

「可不是!成天在镇里晃荡,贼眉鼠眼,专往祖堂跟前凑!我看他那双金眼珠子,就不是人的东西!」

「昨儿晌午,我还看见他蹲在老坟圈子边上,嘴里嘀嘀咕咕,手里还掐着草根。。。。。。阴气重得很吶!」

「六太公说了,对娘娘不敬,是要遭天谴的!他自己遭报应不打紧,别连累我们全镇!」

「就是!这种祸害,就该——」

方回抬眼,巷子深处六太公家那扇黑漆大门旁,倚着门框抽旱烟的族老方崇礼,正望过来。方崇礼是六太公的侄子,年纪大,嘴巴薄,掌族中刑名规矩,言语常被视为「半句祖法」。他那张脸长年风乾晒裂,如同腊肉上的刮痕。烟杆在他手里点了点,火星落地,青石板上即刻冒出一点焦黑印痕。

他没看方回,只是浑浊的眼珠死死盯着巷子口的方向。那里,一乐正笑嘻嘻地跟一个半大孩子比划着什么,明黄的衣角在灰扑扑的巷子里晃动得格外刺眼。

方崇礼将铜烟锅在门框上重重磕了几下。他的声音不高,却直戳耳膜:

「回小子,外乡人不懂规矩,情有可原。但有些规矩,是刻在骨头缝里的。不懂规矩,又不知收敛,那就是祸害。」

他顿了顿,浑浊眼珠缓慢转向方回,里面黑白不分,死水一样静止无光:

「祸害,总得有人『拾掇拾掇』,才能清净。为了方家好,也为了。。。。。。镇子好。」

那「拾掇」两个字,他咬得又慢又重,声音落地,空气也冷了一层。

方回端着词本的手微微一抖。他胃里的灼烧感忽然窜了上来,像泥沼里冒出的热泡,在胸腔里爆开。他喉头一紧,似吐非吐,似咽难咽。

方崇礼没再说话,只是那双死鱼般的眼睛盯着他,眼皮底下一点波澜也无。方回勉强点了点头,直到这一点头落定,方崇礼才收回目光,转身推开黑漆木门,「吱呀」一声,如兽口合上。

方回站在原地,动也不动。巷口那头,一乐与孩子的说笑声还在传来,声音轻快,却落在耳里如细针穿骨。他忽然觉得那明黄色外套下的身影,在这满是阴冷目光的灰暗巷弄中,单薄得像张纸,风吹就碎。

烦躁,在心里蠕动——还有一种说不清的、悄悄冒头的情绪,像藤蔓一寸一寸缠住了心脏。

担忧?不耐?他说不上来。

一乐确实烦人,神神叨叨,说话带刺,像个小偷四处碰瓷。可。。。。。。「拾掇」?这词里的杀意赤裸得近乎无耻——只因他在祖堂外晃荡?只因他不信娘娘?这理由荒谬得像裹脚布,脏,旧,却被人当成真理绑上女子的脚。

而那藏在理由背后的寒意,才是真正让人毛骨发紧的东西。

这股寒意,很快又缠绕上了另一个影子——连莲。

方回试着说服自己,那只是错觉,是光影投下的恶作剧,是连日压抑下催生的幻觉。也许是自己太敏感,太多心。

她救过小豆子,是事实。

她温婉嫻静,从不高声语人,是事实。

她在他最狼狈最迷惘的时候,递来一盏热茶、一句问候,似乎也是事实。

这些「好」像温热的釉彩,一层层地包裹住那根刺,试图将它埋进记忆深处,让它不再冒头。

可怀疑一旦生根,哪怕只是一缕气泡,也会从最细微的缝隙里浮出。

晚饭时,油灯悬在梁上,灯罩泛黄,晃动的火苗投下摇晃的光晕,彷彿整个屋子都在轻轻颤抖。炊烟混着菜香,糯米和酱汁里藏着蒸笼的潮气,却压不住那从地砖缝隙里渗出的湿冷。

连莲也在座,安安静静地坐在他斜对面。

柳月娥话多,夹着菜往她碗里送,嘴里絮絮叨叨,语气满是真心实意的感激:

「莲姑娘,多吃点,看你瘦得。。。。。。骨头都要戳破皮了。多亏了你啊,不然豆子那孩子,唉。。。。。。」

连莲微微欠身,唇角仍是那抹熟悉的、恰到好处的温婉弧度:「婶子言重了,举手之劳。豆子那孩子福缘深厚,自有娘娘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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