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听到这干巴巴的“送你花”后,金发少年扯了扯唇,满脸都写着嫌弃。
她恨不得重回刚刚那瞬间,就算是背诗也好啊。
呜呜呜,是她太没情调了。
小狗的头顶从太阳变成了阴雨连绵,整个人都蔫了。
乌瑟冷哼一声,戴着黑色皮手套的手接过玫瑰花束,将它束缚在掌中。
兜帽微微低垂,露出那张俊美得让人屏息的脸。
他挑剔的目光在花束上停留,似在寻找着隐藏其中的致命陷阱。
没有诅咒也没有魔力,这就是一束普普通通的玫瑰花。
可糟糕的是,他居然觉得它挺好看的。
这让乌瑟·弗拉德莫名地生起气来。
他看向蹲在狭窄扶手上的笨狗,对方依旧一副傻傻的模样看着他。
深灰色的双眸里只有他一个人。
如同亘古的石头上,雕刻了玫瑰的印迹。
喜悦让血族的心脏跳动,却又让战无不胜的国王感到挫败。
该死,他的快乐不能这么廉价。
“笨狗,说点好听的。”
突如其来的命令让林靥星陷入迷茫,她绞尽脑汁想了一会儿。
好听的?
什么算好听的?
本来在他面前就智商下线的小狗眼神都思考成了蚊香圈,最后石破天惊地来了一句。
“嗷~~呜呜呜呜!”
突兀的狗叫惹得乌瑟一愣,紧接着就是无法遏制的笑声响起。
“噗哈哈哈!”
糟糕的心情被她惟妙惟肖的狗叫声打破,他笑得兜帽都在颤抖。
见他笑得这么开心,她反倒有点害羞了。
“陛下,别笑啦。”
“不,”乌瑟抬了抬下巴,冷酷地说道,“我就要笑。”
“陛下你好幼稚哦。”
刚吐槽完就被瞪了一眼,林靥星假装左右看风景。
乌瑟伸出手,掐住她不听话的下巴。
她还带着婴儿肥,肉肉的小下巴捏起来很舒服。
可惜隔着手套,感受不到她的温度。
林靥星乖乖给他捏,无形的狗尾巴摇来摇去。
“唔,陛下喜欢玫瑰花吗?”
少年的目光扫过怀里鲜红的玫瑰,嘴角微微上扬,但又很快收住了笑容,摆出一副矜持的架子,慢悠悠地说:“尚可。”
人的表情和话语都会骗人,但说话的语气却很难伪装。
林靥星最擅长的就是从他人的语气里察觉对方的真实情绪。
所以这个“尚可”,林靥星自动翻译成了“喜欢”。
他喜欢她的花,就是喜欢她!
少女的双眸被快乐填满,似坠入星辰的光。
她小心翼翼又无比欢快地蹭着他的手,仿佛这是世间最珍贵的互动。
幸福的情绪进入他冰冷的世界,如同春日里飘落的羽毛,带着丝丝暖意。
乌瑟很困惑。
人类是最斤斤计较的生物,为什么她在单方面付出后就能得到幸福?
她在骗他?
但注视着少女的模样,他又觉得自己想太多了。
瞧这蹭手的模样,哪里像人了,完全就是只蠢狗。
只需要主人一个摸头,就会开心摇尾巴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