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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伊始,一切尚按部就班。
然而,当书记官开始陈述案情细节时,情势陡转。
嫌疑人依旧是王婉,受害人的名字却赫然变成了林太太的名字。
她几乎要从椅子上弹起,喉咙里堵着惊呼。
目光急扫,撞上旁听席前端王太太投来的视线。
那双丹凤眼沉静无波,却使人感到森冷。
身旁的兰律师对她露出一个安抚性的微笑。
她强压下翻涌的心绪,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控方言之凿凿:她因私情败露,怀恨在心,以铁锹击杀林太太。
证人依次传唤。
林先生第一个出庭。
他穿着不合身的黑色西装,语调沉痛:“我与王婉确有私情。内人发现后,她便起了杀心。”
周太太紧随其后,一身素净旗袍,双手合十:“那日在王家后花园,我亲眼见她们二人争执。原以为是口角,谁料……”
王太太最后做证。
她今日着一袭月白软缎旗袍,领口缀着珍珠纽扣,通身上下素净得近乎凛冽。
“这是在王婉房中搜出的血衣,”她声音平稳,指向法警呈上的物证,“确为林太太出事那天她所穿。后花园偏房内,还找到了这把未曾处理的凶器。”
她示意另一件证物——那把熟悉的短柄铁锹。
“经警方查验,衣上血迹与林太太吻合,铁锹把手上……是婉儿的指纹。”
人证、物证,环环相扣。
更有一纸她亲手画押的供状,白纸黑字。
原来如此。
王婉心底寒潮漫过。
让她去处理现场,并非信任,而是算计。
算准了她的不忍,算准了她会触碰凶器,留下这致命的指痕。
干娘实在将她看得太透。
甚至那日的“巧合”……
她每日午后固定去花园浇水,路径时间,王太太岂会不知?
身边的兰律师自是王太太的人。
那些刘婶尸身的照片恐怕也是真的,只是发现者并非警察,而是王太太本人。
一步步,将她逼至绝境,再递来一根看似能救命的蛛丝。
濒死之人,自然会死死抓住,对兰律师言听计从。
她太清楚了。
林太太之死尚可辩作冲动,刘婶的旧案一旦翻出,便是万劫不复。
王太太以此要挟,逼她在死刑与监牢之间抉择。
她只能选后者。
替李太太顶下这杀人的罪,李太太才能安然无恙。
李太太若入狱,势必攀咬出王太太。
如今风口浪尖,王太太经不起细查。
而她王婉,一个乡下来的女人、对王太太无足轻重的“干女儿”,生死又有谁真正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