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我的宿命所归之处,我毕生所追求的‘意义’。遇见他,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
值得。
他值得。
值得他用性命,用所有已拥有的,想拥有的,去换生死相伴。
路西法抿了抿唇,道:“但你如果获得了最强的力量,不也可以再拥有他吗?”
吉因斯沉默下来,须臾,苦笑道:“我有自知之明,我没有那个本事。这世上,只有创世神有生死人肉白骨之能,但祂,绝不会救一个满身罪孽的人类。”
路西法下意识看向了耶和华。
却见祂垂下了深蓝眼瞳,没有回答,神情平静,好似不曾听到。
路西法便觉得自己多此一举。
罪孽满身?
三界之内,还有谁会比他更罪孽?
谁与他相比不是显得纯善无辜?
不过,他也从不稀罕耶和华的救赎。
倘若这世上真有属于他的宿命,属于他的因果报应,他全盘欣然接受。
路西法从不避讳自己做过的事。
他转过头,看着面前的吉因斯,微微一抬下巴,道:“你的要求,我允许了。”
吉因斯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的眼神充斥着不可思议。
圣子的情人,是……撒旦?
这……
这合天国的规矩吗?
然而路西法却没有照顾他的惊讶的余兴,他垂眸看着他,殷红竖瞳里透出几分冷意。
“从你怎么逃出潘地曼尼南的,开始说。”
*
牢狱的环境的确很差。
路西法不过在里面站了会儿,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原本别西卜安排了侍从送来座椅软垫,甚至还有给他端茶倒水的,他都全部拒绝了,孤身前往。
除了那个听到不想听的就当没听见的创世神,他实在没法拒绝。
路西法缓步走出牢狱,这才觉得,耶和华给他披的披风当真是极有效用。
不过……
倒让他想起来,他与伊勒沙代初见时,他嫌弃米迦勒抓过他的披风,索性随手扔了烧掉,伊勒沙代见他里衣穿得单薄,便将自己的外衣披在他身上。
笨蛋。
魔王怎么会觉得冷?
只可惜,那时候,路西法也正厌恶他,回到万魔殿便让人把他的外衣找地方烧了。
路西法眸色沉沉,往事在他心头复现,忽明忽灭,连带着那个人的脸,仿佛也要渐渐淡去。
不,不会的。
毕竟,他又不是真的堕天使。
路西法心中自嘲,没想到,耶和华当年为了恶心他才做出的举动,竟然阴差阳错帮了他。
起码,如今,他想记得谁,不用对自己的脑袋下狠手。
但路西法又觉得怅然。
人都没了,记得,又有什么用呢?
魔王们大多并不知道自己获得了永生,却被剥夺了“永恒”,在声色犬马之中就糊糊涂涂地过了千年万年,真正比起来,做的事,记的东西,还不如人类的一周天。
糊涂是坏事,也是好事。
三界内绝大多数生灵都不曾拥有天使与恶魔这般可称永久的寿命,总有一天会老去,会过世。
而恶魔在失去他们之后,能够迅速遗忘这份感情以及它带来的痛苦,对于他们而言,是很好的保护措施。
——只要他们永远没有意识到,那个人,对于他们而言,到底有多重要。
吉因斯说自己很幸运,但他对比其他魔王,可以说是不幸的。
因为他意识到了,那个人,是逾越他生命之重的存在。
路西法没有继续追问他关于那个人的重要性。
他已经知道,无论他问多少次“值不值”,吉因斯都会坚定地回答他,“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