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汤烩饼。
仍旧是用给醉仙楼制作鱼丸剩下的鱼头、鱼骨等熬煮出来的浓郁鱼汤当做汤底,在食摊上现烩一碗热乎乎,香喷喷的饼条,端到每一位食客的桌上。
饼条是用死面饼切成,哪怕用汤底烩煮,也不会软烂糊口,反而是韧性十足有嚼劲儿。
每一片的饼条都在烩煮时吸饱了浓郁可口的汤汁,每吃上一口,都有丰盈的鱼汤在口中迸开,齿颊之间,皆是醇厚香浓。
而作为烩饼配菜的小青菜、豆腐丝、昆布丝等,亦是清爽美味,点睛之笔。
最关键的是,这碗烩饼分量颇大,更有两枚美味可口的鱼丸做搭配,一碗下肚,美味之余,饱腹感十足。
尤其是在这样寒意渐浓的秋日里,来上这么一碗热乎乎,鲜香可口,浓郁美味的鱼汤烩饼,简直是绝佳享受。
好吃!
美味!
就在许多食客的胃口都被这碗鱼汤烩饼彻底拿捏,从口到腹都满都是鱼汤的暖意十足时,有人注意到在食摊上忙碌的钱小麦有了些许不同。
不但换了新的衣裳,就连总是用布条和竹枝固定的髻上,也别上了一支簪。
而且那簪通体暖黄,看起来颜色格外好看雅致,就连那簪顶端镶嵌着的小拇指指甲盖一般大小的石头,看起来也是温润有光泽。
整枚簪,看起来颇为值钱。
许多人好奇家境不佳,靠每日在赵记食摊做活才能赚银钱养活自己的钱小麦哪里来的钱,能买得起这般贵价的簪。
更有时常来食摊上买吃食的妇人,干脆问询钱小麦这簪究竟是哪里买的,价格如何,她们也想买上一枚。
“这簪……”
钱小麦每回答旁人时,皆是伸手去摸头上的那枚簪,笑着回答,“是我姐姐送给我的。”
“我姐姐要去崇州做活,顺便学手艺,要离开汴京城与我分别数年,但姐姐放心不下我,便送了我这枚簪,说是留个念想。”
原来如此!
一众人恍然大悟。
这姐姐要出远门,数年不能与妹妹相见,给妹妹一样物件,让妹妹见了这物件便如同见了她一般,是十分寻常的事情。
合情合理。
只是……
“这钱小娘子的姐姐,钱娘子……似乎就是先前那个在烟雨阁被现尸的孙同和的娘子吧。”
“似乎是呢,怎么了?”
“可我记得那桩案子里面,孙同和之所以被杀害,便是因为孙同和试图让钱娘子去哄骗钱小娘子手中的宅院,妄图索要宅院一半的银钱,后来被人识破,状师遭了责罚,丢了前程才会痛下杀心的。”
“你这么说的话……那孙家可不是良善之家呢。”
“就是这么说啊,既是那孙家不是良善的,怎的能让身为儿媳妇的钱娘子给自家妹妹送这般精致的簪?”
“哎,我听说,这钱娘子在孙同和死去后,也曾找过钱小娘子,想着要些银钱什么的,这钱娘子也不是多疼惜妹妹的人呢。”
“既然如此,这钱娘子就更不可能送钱小娘子这般贵价的饰了吧,这钱小娘子怎地说……”
“钱小娘子的品行你们还不知道?最是勤快老实的,她肯定不会撒谎,这簪子估摸着就是钱娘子送的,只是这钱娘子如何送这样的簪子,那就不得而知了。”
“你们只惦记着簪子的事儿,可曾注意到方才钱小娘子说钱娘子去了崇州?这钱娘子,当真出了门吗?”
“你这么一说的话,我大清早时似乎还见过钱娘子在街头卖豆浆呢。”
“啊,怎会如此?”
“你们不觉得,此事有些意思的么?”
有意思?
确实,是有些意思呢……
而听到这些话的钱大米,脸色黑了又黑。
哪里是此事有意思,分明就是不太妥。
簪露出了原本的面目,一眼便能看上去是好东西,这倒是没什么,她用的颜料本就不太坚固,更有心让簪暴露,这是迟早的事情。
可簪既是露出了原貌,就算不曾被沈玉京夫妇瞧见,至少也是被赵溪月看到的了。
赵溪月竟然没有向钱小麦难?
莫非,是因为所有的聘礼都在赵溪月的姑母与姑父家中存放,她压根没仔细看,所以不曾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