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
“确定。”
那人点了点头。
“东西我带走。”
“那我……”
“你继续做你的事。”
“那这十七份文书……”
“它们不存在。”
沈昭宁愣住了。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那人看着她,眼神平静得像深潭,“你只是核验文书,不是核验人。”
“但文书是人写的。”
“那是别人的事。”
“那对错呢?”
“对错是规则的事。”
“那规则错了呢?”
那人忽然笑了。
“规则不会错。”他说,“只会变。”
他拿着那叠文书走了,留下沈昭宁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书架间。她第一次意识到,内府这张桌子,比她想象的要深。
深到足以淹没任何一粒过于干净的算筹,那天之后,一切如常。
没有人提起那十七份文书,没有人提起那个青衣人,司正见到她时,神色也毫无变化。
仿佛那件事从未生。
只是她案上的卷宗,悄悄又换了一批,从普通的田契、账册,换成了更复杂的律例对照、诏令汇编。
带她的管事说:“这些,是内府真正的骨架。”
沈昭宁翻开第一页。
上面写着:
“凡制、诏、令、敕,皆以本文为准。传抄之误,以原文核;原文之疑,以旨意核;旨意不明,以时势核。”
她忽然明白了,内府核验的,从来不是数字对错,是权力的流向。
三个月后,她第一次被允许进入“密档阁”,那是一个在地下的房间,需要三道钥匙才能打开。里面没有窗户,只有长明的灯,和望不到尽头的书架。
管阁的老文书看了她一眼,什么都没说,只递给她一份目录。
“你要找的,在这里。”
沈昭宁接过目录,翻开第一页,上面列着的,是她过去三个月核验过的所有文书的源头。
每一份,都有编号,每一份,都有存档,她顺着编号找下去,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找到了那十七份粮饷文书。
它们没有被销毁。
只是被归在了一个特殊的类别下:
“例存”。
意思是:留作案例,不作他用。
她翻开最上面一份,现上面多了一行朱批:
“此例已止,后不为例。”
笔迹,是司正的,日期,是她上报后的第三天,她站在那个角落里,久久没有动。
原来,她做的一切,并非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