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光彦。”
柯南推了推眼镜,开口问道。
“就算你的推理在逻辑上能自洽,但还有一个无法解释的漏洞,那就是为什么龟仓先生要等到五年后的现在才来挖?
如果赃物真的埋在这里,他完全可以在风头稍微过去后,比如一两年内,就找个机会取走。为什么要等整整五年?这期间变数太多了。”
“这还不简单吗,柯南?”
光彦立刻回答,一脸“柯南你连这都没想到”的得意表情,
“因为盗窃罪的追诉期就是五年啊!我在电视的法制节目里看过!五年过后,就算警方抓到他,也不能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了!
他现在把宝石挖出来,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拿去用,不用担心被抓了!”
“没错没错!”元太用力点头,“追诉期过了就安全了!所以他才等了五年!光彦你好厉害,连这个都知道!”
步美也崇拜地看着光彦:“光彦你懂得真多!”
柯南看着三个小伙伴恍然大悟,自以为找到完美答案的样子,忍不住抬手扶额,露出一副“我就知道会这样”的无奈表情。
“喂喂……你们啊……”
柯南叹了口气,觉得有必要进行一下更深入的普法教育,
“刑事追诉期是五年,这个没错。但是,你们是不是忘了还有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三小只齐刷刷地歪头,满脸问号。
“对。”柯南点点头,解释道,
“刑事追诉期过了,国家不能再用《刑法》去判他坐牢。但是,宝石店店长作为受害者,还可以依据《民法》向他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他返还财物或者赔偿损失。而这个民事上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他伸出两根手指,在三个小朋友面前晃了晃。
“也就是说,就算过了五年刑事追诉期,只要店长在二十年之内起诉他,法院还是会判他把宝石还回去,或者赔钱的。
所以,五年后挖出来就能大摇大摆地用这种想法,根本是错误的。”
现场安静了几秒。
然后,出乎柯南意料的是,元太、光彦和步美在短暂的错愕后,非但没有沮丧,反而互相看了一眼,随后哈哈大笑了起来。
“噗……哈哈哈!”元太第一个笑出声。
“原来是这样啊!”光彦跟着笑了起来。
“感觉好复杂哦……”步美捂着嘴,眼睛弯成了月牙。
柯南:“???”
他一脸懵:“你们在笑什么?这不是说明他等待年后的动机不成立吗?”
光彦摆摆手,笑着解释道:
“柯南,虽然你说的可能是对的,但这种事我们不知道啊。我们不知道的话,龟仓先生很可能也不知道啊!”
“没错没错!”
元太叉着腰,理直气壮,
“连我们少年侦探团都不知道的事情,那个龟仓先生说不定也不知道呢!他可能就是以为过了五年就完全安全了,所以才现在来挖的!”
步美用力点头:“嗯!犯人也不是什么都懂的!”
柯南听得目瞪口呆,嘴角抽搐:
“不、不是……这种事应该是常识吧?就算你们不知道,成年人应该也都清楚吧?”
他下意识地看向铃,求助道:
“铃姐姐,你说对吧?这种基本的法律常识,成年人应该都知道吧?”
突然被cue的铃眨了眨眼。
我能说我不知道吗?
但看柯南那笃定的样子,自己说不清楚,好像很丢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