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老爷只瞧着他模样长得好,再加上他那爹娘又哭的可怜,老爷这才花钱买下了他。如今一眨眼,十年已经过去了,宣哥儿出落得愈发漂亮了。他这个年纪,搁在别人家里也到了定亲的时候了。老爷作何感想?”
程万山叹了口气道:“当初也是因着那道士的话才买下了他,谁知道那道士说的话这么灵,咱第二年便有了儿子,说来他也算是咱们家的福星。只是他比愫儿到底是大了五岁,愫儿年纪还小,还没开窍呢。这童养夫郎说白了也只是个名头,看他的意愿吧。”
钱氏明白了他的意思,其实在她看来,如果宣哥儿能给儿子当媳妇儿,那是再好不过的。俩人从小一起长大,也算是青梅竹马。
再者,这宣哥儿也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知根知底,人是个踏实做事的,又从小跟着儿子伺候,这可比从外面找一个不相熟的媳妇儿好多了,还不用担心婆媳关系。
只是不知道宣哥儿那是什么想法。也罢,过一阵子再看看,到时候再探一探宣哥儿的口风。
林宣不知道程万山和钱氏这边的想法,他今天很是开心,想到今天程愫说的那些话,他就像蜜汁流进了心里一般,躺了好久都没睡着,还在床上打了个滚。
早上程愫起来时,林宣已经把后面的鸡鸭都喂过了,又去后山脚下捡了些柴回来,这会儿他刚把饭做好。就连几个姨娘起来后都夸他勤快,孙姨娘还打趣道:“这以后谁娶了我们家宣哥儿,那可是积了八辈子的福了。”
林宣耳根微红,索性去旁边忙活去了。
倒是程愫听见这话,心里不大得劲。虽然他这具身体才十岁,可他心理年龄不是啊。身边有个长的那么好看的未来男朋友在旁边晃悠,他很难不动心啊。
可他如今年纪还小,还是要将心思放在正事上,他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读书科考。暂时不考虑这些儿女情长,就当亲哥哥相处便好。况且在阿宣哥眼里,他还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呢。
经过昨天那一遭事,程愫明显感觉得出来,林宣跟从前不太一样了,整个人都变得鲜活了一些,不再如从前一样有几分死气沉沉。而且,好似也更亲近了一些,更像是一家人了。
午后阳光明媚,院中无风,林宣煮了一壶茶端去了院中的石桌上,程愫正在那里坐着看书写字。
原主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从前家境优渥,他净想着如何玩儿乐了,压根没怎么学。好在原主留下来的书多,他只能先分类归纳整理,再一点一点的啃。还有他这个字,前世几乎没有用过毛笔,只会写硬笔字,乍一来到此处,还得学写毛笔字。
程愫微微叹了口气,这练字是真的难啊。手腕得用劲儿,稍微软一些,手就开始抖。好在这里的字看着字形他大概都认得,不然就更难了。
林宣正巧端了茶水过来,听见他叹气,在旁边的石凳上坐了下来,给他倒了杯茶,关心道:“可是读书太累了?喝口茶歇一歇吧。”
程愫摇摇头,“阿宣哥,不是读书累,是写字累。”
这个可难倒林宣了,他并不会写字,也不识字,不懂这些。他过来也只是想跟他说说话。
“那你在写什么?”
“写明年开春,家里的荒地能种些什么。”
林宣一愣,“荒地还能种粮食吗?”
“爹说那片田是开垦过的,应当能种,只是不一定要种粮食,也可以种一些别的。”
其实程愫只是单纯的练练写字时候的腕力,这些字他倒是都会写,只是写的歪歪扭扭,并不美观。字是端正的楷体,但由十岁孩子的手写来,总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你看,这个字是豇,这个念菜,这个字是肥……”念到那个写糊了的“豇”字,他有点不好意思,“这个写坏了,是‘豇豆’。”
林宣的视线随着他的手指移动,嘴唇微微动着,似乎在无声地跟着念。他认得一点点极简单的字,是在程家跟着小少爷时,零星学来的,像“一”、“二”、“上”、“下”这些简单的他认得。但像“豇”、“肥”、“菜”这些,对他而言无异于天书。
程愫看着他专注的侧脸,心头一动。他重新拿起笔,在纸张空白的边角,用力地、尽可能横平竖直地写了一个大大的“林”字。
“看,这个字,念‘林’。”程愫把笔尖点在起笔处,“双木林,就是树林的林。”他抬起头,眼睛在灯下亮晶晶的,带着一种纯粹的分享的喜悦,“林宣哥,你的‘林’。”
他又写了一个“宣”字,“这个字念宣,是你名字里宣。”
“我的……名字?”他重复着,语气里有种陌生的迟疑和探寻。
“对呀。”程愫用力点头,然后把笔杆掉转,将笔尾那头递向林宣,眼神期待,“你想试试吗?我教你写。”
林宣没有伸出手,反而向后缩了一下,双手下意识地背到身后,连连摇头:“不……不行。我手笨,不会。糟蹋纸墨。”纸和墨,在他有限的认知里,是读书人、是小少爷用的金贵东西。
“没事,这纸是我用废的,你可以拿去练练。墨不是什么上等墨,不贵。”程愫语气轻松,带着不容拒绝的恳切,“而且,写字很有用的。以后如果做生意,这经手的账目,进货出货的条子,甚至……以后万一要去衙门立个契、办个什么事,自己会看会写,才不会被蒙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