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是怎么传出去的,已经不可考了。
总之不到三天的工夫,“镇边大将军刘大郎竟是镇国公府失踪十一年的大公子宁忠”这件事,就跟长了翅膀似的飞遍了整个京城。
街头巷尾,酒楼茶馆,甚至菜市场卖豆腐的大娘都能跟你聊上一刻钟。
“听说了吗?宁家那大孙子,当年被拍花子拐走的那个!”
“废话,谁没听说?人家都认祖归宗了!镇边大将军呐,一品!那可是从北边杀回来的!”
“啧啧啧,这叫什么?这叫老天爷有眼。”
“我看不是老天爷有眼,我看是宁国公祖坟冒青烟了。一家子出了个六元状元,又出了个镇边大将军,你说这什么命?”
“人家镇国公当年跟先帝打天下的时候,那功劳攒的,这叫后福!”
茶楼里说书的更是如获至宝,连夜编了一出《将军归府记》,把故事从花灯节讲到好心夫妻救治收养再到沙场封将,添油加醋绘声绘色,赚足了听客的眼泪和赏钱。
……
“刘大郎……宁忠……”皇帝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
他当然意外。
他与宁家的缘分,似乎比他想象中还要深厚。
思绪飘回了登基第二年的那个冬天。
北境蛮人来犯,声势浩大。他初登大宝,根基不稳,朝中颇有非议。
为了震慑宵小,也为了树立君威,他力排众议,决定御驾亲征。
那一战,打得极为惨烈。
蛮人骁勇,不畏生死,又占据天时地利。大夏的军队在延城外中了埋伏,被分割包围。他身边只剩下几十骑,在山谷里左冲右突,却始终无法脱困。
眼看就要全军覆没,一支不足百人的小队,像一把尖刀,硬生生从蛮人的侧翼撕开了一道口子。
领头的是一个年轻人,看着不过十七八岁,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他手里一把长枪,使得出神入化,枪出如龙,所过之处,人仰马翻。
正是这个年轻人,带着他从尸山血海中杀出了一条血路。
突围之后,他们与大部队失散了。
整整一个多月,在那片冰天雪地的山林里,是这个叫刘大郎的年轻人,像一头最警觉的孤狼,带着他这个皇帝,躲避追兵,寻找食物,处理伤口。
他记得,刘大郎为了给他打一只雪兔充饥,在雪地里趴了整整一个时辰,回来时半边身子都冻麻了。
他也记得,在一次遭遇蛮人斥候的近身搏杀中,刘大郎为了护住他,后背被狠狠地砍了几刀,深可见骨。鲜血浸透了棉甲,在雪地里拖出一条刺眼的红。
那段时间,他们是君臣,却更像相依为命的叔侄。
刘大郎话不多,但总能在他最需要的时候,递过来一块烤热的肉干,或是一捧干净的雪水。
直到大部队找到他们时,刘大郎因为伤口感染,已经陷入了重度昏迷,差一点就没挺过来。
从那时起,皇帝的心里,就给这个年轻人留了一个特殊的位置。
他破格提拔他,将北境最重要的防线交给他,封他为镇边大将军。
他信任刘大郎的忠诚,也欣赏他的能力。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他视如子侄的悍将,竟是宁家的血脉。
是宁意的亲生儿子。
皇帝的指尖停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