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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大概只有他这个年纪的男孩,才能消受这样风味浓烈的食物,因为他们本身既健硕,又足够轻盈。

看似矛盾的两个词,用在秦逸风身上恰好合适。

他是被千挑万选出的宠儿。

年龄稍大的男人再吃这种食物,那种油腻与沉重感就太重了,难免让人联想到他们腹部或许滋生的赘肉,甚至由此生发的微微体味。所以中年人只敢吃淡而无味的精致料理了。

对宋宜的内心,秦逸风无知无觉,只顾吃得开心,将一块软骨拧下送入口中。

更年轻些还无需担心体重的时候,宋宜会和他抢着吃掉每根骨头上的软骨。那软骨烤得几乎可以融化于口中,是这道菜最诱人的部分。

但如今她三十五岁了,只好放弃这美味。

秦逸风也变了。六年时间,足以令他从对世界一无所知的未成年男孩,变为如今这不大不小的偶像。

好在有一样东西还没变,两人都爱的解忧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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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秦逸风时,他在法律意义上尚未成年。那时宋宜在一家大集团旗下的艺人经纪公司工作。

那几年许多大企业做多元化到了荒唐的地步,宋宜所在那家公司原本起家于零售业,做大之后进入地产、体育、电影等诸多领域,收购了许多与主业毫无关联的公司。

宋宜就是那个时候进了这家艺人经纪公司。当时集团突发奇想要在鲜花着锦般的娱乐业分一杯羹,但又懒得从头做起,于是直接收购了一家韩国公司。发展本土业务需要新团队,宋宜便入了行。

秦逸风是宋宜带的第一批艺人。当时他们几个男孩一起,算是公司本土化后第一批练习生,号称常年在韩国受训,其实只是三不五时去韩国呆几周,在舞蹈室拍点照片视频用做宣传物料。

多数时间他们就在国内,都只是一文不名的穷小子。

如今秦逸风看到那时的照片视频,会跟宋宜一起大笑:“那时候真土。”

“真的像只小土狗。”宋宜摸摸他头发表示赞同。

秦逸风不会躲,反而会摆摆头,那头粗硬短发在她手心刮过,仿佛一只小狗的触感。

宋宜享受这唯有二人会心一笑的时刻。在其他人面前,秦逸风已是一名不可轻易近身的偶像。

这都是后来的事。秦逸风还没来得及出名,他们所在的经纪公司已被集团关闭。当初买下公司是老板心血来潮,如今退出业务又格外雷厉风行,仿佛不过是大富翁游戏里走一步。

可宋宜与秦逸风的人生就此改变。

宋宜和同事们全数被裁,好在给了足够补偿。可秦逸风他们这群练习生就惨了。原本协议里就藏有诸多不公平条款,遇到这样的事,他们几乎毫无代价就被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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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宜接手了秦逸风。

她原本不必这么做的,她对他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义务。只是坏消息公布那天,宋宜偶然看到秦逸风吃惊又惶惑的神情。

他对世界一无所知,他没有好好读过书,在复杂世界里他身无长物,也不可能回到来时的小城镇。他完全不知道此后人生要做什么。

他只是个普通男孩,除了一张漂亮面孔。世界于他而言,不亚于一头怪兽,会将他吃干抹净。

那一刻他的不知所措,深深打动了宋宜。

她原本就计划离职后单干,签上几个小艺人,自己做事成本可控,总能维持。万一赌到一个紫微星,比给人打工强百倍。

做决定之前,宋宜带秦逸风去了趟五台山。数年过去,她犹记得那日忽遇大雪,狂风中二人冻得几乎失温。可同行的人都说这绝对是大吉之兆。

这圈中人人都迷信,因为无论红到顶峰,或是衰至谷底,都不遵循逻辑也无道理可言。没有路径可以复制,没有力量可以依傍,只能寄望于无所不能的神。

不止是正规神灵。也可能是小鬼,白龙王,出马仙。

圈中每隔一阵便有一阵新的玄学风尚,宋宜内心其实不信,但只要不是太离谱怪异的事,她也都照做了。比如专程去拜过四面佛,花大钱见大师,并根据大师指示在家中某个角落摆放开过光的祥瑞之物。

不知道到底何方神明显灵,秦逸风竟真的出名了。

算不上大红大紫,但秦逸风如今是宋宜手头最有前途的新星,他成了有广告可拍,有代言在身,有粉丝接机,甚至有对家和黑粉的那种偶像。

对家和黑粉未必是好事,可也是咖位的具体表现。

糊咖是连黑粉都没资格拥有的。

六年朝夕相处,宋宜像是一名雕塑家,将秦逸风从土帅土帅的县城小子,雕琢成万千少女的偶像。

可在宋宜眼里他仍是个纯真男孩,毕竟她知晓他从头到脚所有秘密。

不止光鲜模样,更包括月之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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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时间,宋宜与秦逸风吃过不知道多少顿饭。从最早混剧组统一放饭时那油腻粗糙的盒饭,到昂贵的oakase或者法餐,他声明自己最喜欢的还是这家店的烤肋排。总像刚从烤炉上直接端过来,嘶嘶啦啦冒着油。

对十六七岁永远喊饿的男孩子来说,实在是恩物。

那时,面对世界,秦逸风正有着这样纯粹的动物般的快乐。

宋宜还记得他们第一次来这里,是某年冬天一个初雪天。雪大概只下了几毫米,但足以令路面变得邋遢难行,风是湿冷的,天色是晦暗的。

这种天气人原本应该躲在暖气房里,可宋宜不得不带着秦逸风满城跑,却只得到一个被漠视乃至羞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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