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金刚寺与玄阴教的慈航寺之争,林婉儿则交给了精通律法、作风刚硬的王猛。
王猛接案后,仔细研究了边境历史沿革、寺庙地契(如有)、以及双方实际控制情况。
他意识到,此地处于三国边境模糊地带,历史归属复杂,单纯依据先来后到或道统正邪,都难以服众,且容易引更大冲突。
于是,在鸿胪寺安排的调解堂上,王猛拿出了《天命律》中关于“化外之地及争议区域管辖”的补充条款。
条款原则是“尊重历史,考虑现状,维护稳定,朝廷主导”。
依据此原则,王猛提出裁决。
“慈航寺历史悠久,最早为金刚寺所建,此乃历史渊源,不可否认。”
“然近数十年来,玄阴教在当地势力渗透亦是事实,寺庙日常部分事务已受其影响。”
“强令一方完全退出,既不现实,亦易引更大动荡。”
“故裁定:慈航寺设立‘共同管理会’,由金刚寺、玄阴教各派三名代表,朝廷委派一名‘特派观察员’共同组成,负责寺庙日常维护、僧众管理及香火收支等事务。”
“观察员有监督、质询及最终否决权,遇重大分歧,可报请朝廷裁定。”
“寺庙所有香火钱及其他收入,扣除必要开支后,五成上缴朝廷,作为‘边境维稳及教化税’。”
“剩余五成,由金刚寺与玄阴教平分。”
“同时,玄阴教需出具书面保证,承诺在慈航寺范围内,不得举行任何公然违背公序良俗、有伤风化的仪式活动,不得强迫僧众改信。”
王猛的裁决,看似折中,实则将朝廷的利益和权威置于最高。
金刚寺虽然对与玄阴教共管寺庙极度不满,但能保住一半收益和部分管理权,总比完全失去或被玄阴教独占要好,且朝廷明显对“邪魔外道”有所限制,让他们心里稍稍平衡。
玄阴教则觉得自家经营多年,最终只拿到一半收益,还要受诸多限制,颇为吃亏。
但看到王猛那不容置疑的强硬态度,以及裁决书中隐含的“若不接受,朝廷或支持金刚寺强行收回”的威胁,再想到天命朝廷如今的威势,终究是没敢当场翻脸。
只能憋着气,接受了这个结果。
朝廷则一举获得了对边境敏感地带重要宗教场所的监管权、税收权,并将两大宗门更深地绑在了自己主导的秩序框架内。
至于真武派内部的“守旧”与“革新”之争,林婉儿的处理方式则更为巧妙。
她并未直接指派某位大臣去“裁决”别人门派内部事务,那样容易引火烧身。
而是让与格物院关系密切、且地位然的沈括和徐光启,以“交流探讨”的名义,接见了真武派的两派代表。
会谈在格物院一间布置雅致的精舍内进行。
沈括先是饶有兴致地听取了双方关于“格物之理是否可用于武道”的争论要点。
随后,他从纯粹的科学探索角度阐述。
“天地运行,自有其理。”
“格物院所究,无非是尝试以人之智,去理解、描述这些理的一部分。”
“武者修炼,调动自身潜能,沟通天地元气,其过程中力的运用、能量的转化,或许亦遵循某些普遍的‘理’。”
“探索二者之间的关联,并非要以匠术取代道法,而是多一种理解自身、理解天地的视角与工具。”
“或许,能现一些殊途同归之处,对双方皆有益处。”
他的态度开放而中立,强调了“探索”与“理解”,而非“替代”。
徐光启则从更实用的角度补充。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敝院公布的些许原理,或粗糙,或浅显,然若能触贵派高士新的灵感,于武学上有所印证或突破,亦是美事。”
“盲目排斥与盲目崇拜皆不可取,关键在于验证与辨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两人一唱一和,既肯定了革新派探索的价值,又未完全否定守旧派的担忧,将争论从“路线对错”引向了“如何谨慎验证与借鉴”的方法论层面。
最后,沈括代表格物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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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贵派有意,格物院可与之组建一个‘武学-格物原理交流互证小组’。”
“由贵派革新派同道与敝院研究员共同参与,定期交流,设计一些验证性的实验或推演。”
“研究成果,双方共享,亦可共同署名表。”
这个提议,等于以官方的形式,认可了革新派探索的“合法性”,并为其提供了强大的学术资源支持。
守旧派代表闻言,脸色难看,却难以直接反对。
因为沈括和徐光启自始至终没有说“守旧派错了”,只是为“交流验证”提供了平台。
若强行反对,反而显得自己心胸狭隘,阻挠门派进步。
最终,真武派内部经过激烈争论,革新派凭借朝廷格物院的支持,取得了明显上风,交流小组得以成立。
而朝廷,则通过这种方式,将影响力渗透进了真武派内部,获得了共享其武学研究最新成果的机会,更在道门内部埋下了一颗倾向于“务实”与“交流”的种子。
三起纷争,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被朝廷或仲裁,或调解,或引导。
效果立竿见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