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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医生已经离开了病房,谢迟昼一如既往地在床边蹲下来,无辜地、天真地仰起头望向他。

“哥哥。”对方的语气依旧是甜蜜的,半点都没有被揭穿的惊慌或挫败。“你就不能当作不知道吗?像之前那样,不也很好吗?我是不能没有你的,我那么喜欢你。你不可以一直配合下去吗?”

宁沉不见了

谢迟昼十岁时遇到过一只麻雀。

他本不喜欢养宠物。鱼缸里的金鱼没多久就翻肚皮,养的小鸡一周之内死了个精光。这种脆弱令他感到不理解和不耐烦。

那只麻雀不知道是哪里受了伤,落到他们家宽大的阳台上,一直试图想要再飞出去,却无法如愿。

看着它一遍遍地尝试,一遍遍地失败,再一遍遍地尝试,谢迟昼心里蓦然升腾起一股难言的快意。

如果非要养小动物,那就养这样的吧。

第二天佣人在阳台上发现一只断了腿的麻雀,打算要丢出去处理掉,但小少爷问她手里是什么,她就说了实话。

小少爷说,不要扔掉它,让我来养吧。

那种毫不犹豫脱口而出的话里蕴藏的善意,简直令她感到羞愧。大家也十分感叹,觉得小少爷被养得太好了,生在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环境里,竟然还保有如此卓越的共情能力。

没有人会去揣测麻雀的腿是谁弄断的。要么是不小心被自行车撞了,要么它太笨了不会飞,自己不小心摔断了。断了一条腿还可以被小少爷治疗好,养起来,是它运气好。

那只麻雀实际上并不笨,所以在罪魁祸首的掌心里瑟瑟发抖。

谢迟昼捧着它,像和其他小孩说话一样和它讲,“很冷吗?”

大家看在眼里,又是一番感叹。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未必都有小少爷这样的童趣和天真,把麻雀也当作一条和人无异的生命。

那麻雀的腿伤得太厉害,怎么都好不了。但小少爷始终没有丢弃它,而是养到了它没熬过严冬的那一年。

它死后,谢迟昼用枯木和落叶为它搭了个棺材,让它归于野外的尘土,注视了许久,才一步三回头地走远。

不是所有麻雀都能那样,断了一条腿还生机勃勃地存活。所以他没再养过别的麻雀。

出现在宁沉面前当然也不是偶然,写作业的地方多了去了,何必非要去那么吵闹的酒吧?

他第一眼看到宁沉,就觉得对方异常漂亮,只不过这世界上的漂亮皮囊太多了,他自己也生得好看,没有多作留意。

再遇到宁沉,是因为他懒得听课,翻了墙从学校里溜出来,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瞎晃悠。余光看到有人正在被肥头大耳的客人上下其手,他就停住脚步,在不远处悠闲地观望着。

以为宁沉会哭着求饶,又或者会认命地放弃挣扎,结果对方趁客人不备,一脚踢到了对方的核心部位上,厉声喝道,“滚远点!”

宁沉的一头长发在这样的挣动里散落下来,皮筋掉到了地上。那种怒意十足的神色,配着那样清丽的一张脸蛋,简直是赏心悦目。

等宁沉走远了,谢迟昼才走过去,将皮筋捡起来,放进口袋里。

地上的那团肥肉还在蠕动,他嫌恶心,一脚踩在对方的胸口上,看着对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眼珠子都要凸出来。

如果他没对宁沉产生兴趣,他是不会管这个客人的死活的。可是既然他看上了宁沉,那么宁沉就已经算是他的所有物。

他非常不喜欢别人随便乱碰他的东西。

追求宁沉的难度比他想象中要高,但他很乐于进行这种高难度的挑战。要是随随便便就能到手,那还有什么意思?

等终于成为宁沉的男朋友,他又发现对方并不会百分百地依赖于他。只要是能自己解决的事,宁沉是不会找他帮忙的,最多就是和他抱怨几句,但并没有要他出手的意思。

就像那只麻雀一样,明明腿都被他弄断了,还总想着要往外飞。

他并不会阻止麻雀尝试飞行。他只会在阳台上装纱网,装玻璃,看着它满怀希望、跌跌撞撞地飞起来、撞上去。

玻璃倒映出天空、树木或植被的影像,让它误以为它是能够飞到那些地方的。

它不知道整个阳台就是一个巨大的、为它设计的囚笼。

每次撞到玻璃上,它都要缓好一会,模样很可怜,因而谢迟昼被取悦了。

他会把它抓到掌心里,不顾它的颤抖和抗拒,抚摸它柔软的羽毛。

它想要离开他,但它没法做到。这个事实使得他感到很愉快。

所以他如法炮制地对宁沉使用了这一套。他会事先叮嘱好那些人,不许将宁沉伤得太严重,尤其是注意不要伤到对方的漂亮脸蛋。

可是宁沉不仅只有漂亮脸蛋,还有个聪明且清醒的脑袋。

即便他的胳膊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也没能阻止宁沉开口盘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在那条巷子里?”

谢迟昼天生就擅长撒谎。他对此没有罪恶感,不会在说完谎之后反复回想自己为什么要那样捏造。他观察周围人听到这些谎言的反应,基于此确认,比起鲜血淋漓的实话,大家更钟爱徒有其表的谎言。

他低头,酝酿着眼泪。这也是他练习出来的技能,对着镜子训练,起初很困难,次数多了就熟练了。

眼泪对宁沉是有效用的。对方没有继续计较他在自己的手机里安装了定位app的事。

绑架宁沉也是事先和对方父亲说好的。在监控里看到宁沉撞到柜子上时,他的心脏忽然咚咚地剧烈跳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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