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嘉宾会面”,是业内心照不宣的“抱大腿”环节,往届大咖与当届嘉宾同台,既能博眼球,又能攒人脉,娱乐公司都趋之若鹜。
“不过呢,考虑到婉清的身份特殊,我们今天的神秘嘉宾,也做了特别调整。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有请news公司创始人——”
李婉清指尖漫不经心地摩挲着衣角,神色依旧平静。
权势富贵于她而言,不过是过眼云烟。
“林眠小姐!”
三个字像一道惊雷,狠狠劈进李婉清的耳膜。
谁?
她的脸霎时间褪尽血色,惨白得像一张白纸。
耳中嗡嗡作响,周遭的人声、掌声、欢呼声,全都变成了模糊的杂音。
而那个名字,狠狠扎进她混沌的思绪里,瞬间她连呼吸都滞了半拍。
指尖不受控地收紧,攥得衣角起了皱,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失态过了。
重逢来得猝不及防,又像是蓄谋已久。
她逃了整整十年,却好像始终没能逃出这个人的掌心。
聚光灯下,林眠走了出来。
一身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内搭是件极简的白衬衫,竟与李婉清身上那件白衬衫莫名地契合,像极了一对提前约好的情侣装。
十年光阴,磨平了她眉宇间的稚气,沉淀出一种掌控一切的成熟与冷静。
那双桃花眼,依旧带着骨子里的乖张,看人时,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强势。
她不再是当年那个扎着高马尾、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少女了。
一头金发烫成大波浪,像瀑布般披散下来,遮住了左耳的耳蜗钉。那是她几个月前才染的颜色,从前,她从不肯换发色。
因为李婉清说过,她喜欢看她黑发的样子,她说:“林眠,不要变。”
她变了,一头张扬的金发,一身凌厉的西装。可她又没变,看向李婉清的眼神,依旧像当年那样,滚烫灼人。
从出场的那一刻起,林眠的目光就没离开过李婉清。
那双总是盛着锋芒的桃花眼,此刻盈满了笑意。
所有的棱角都收了起来,化成一潭温柔的春水,潺潺地淌着,淌过十年的时光,淌到她面前。
那是十年的思念,带着一份抱歉。
李婉清猛地回神,强迫自己压下翻涌的情绪,扯出一抹标准的微笑。那笑容太得体,太完美,像商场橱窗里摆着的人偶,精致,却毫无生气。
林眠眉峰蹙了一下。
她大步走到舞台中央,自然而然地坐在李婉清左手边的位置,抬手,轻轻撩了一下垂在颊边的发丝。
李婉清用余光瞥了她一眼,喉结轻轻滚动,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
这个小动作,是她从小到大的习惯。一紧张,就会这样。
十年了,她还没变。
林眠的指尖顿在发丝上,动作倏然停住。
一股熟悉的香气,漫进了鼻腔。
是无人区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