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打天下”的聚义,阴差阳错走上险路的周小八以及原本应该混恶不忌的李常春,都没有这样的情怀。
有的只是人的本能而已,明月和季挽林走的艰险是因坚守而艰险,聚义他们不是。
卜逃卜守则不吉,将就凶而不妨。
所以,当行为不容选择,善恶便难以定论。
小英子说自己分不清海和天,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当大雨临盆倾倒,世界为之颠覆变换,一切不过是视角不同而已。
聚义力气耗尽,肩膀手臂三处伤痕,左腿骨钻心的疼,他不用摸就知道骨头断了,一众手下皆被撂倒在地。
他的大拇指所佩戴的玉扳指,因他摔倒地上而裂开。
他没有与李常春一战的能力,而他已经是府里擅长打斗的佼佼者,哪怕是官家的军队,他也有胜算。
聚义人在地上,只得往天上看。
天边一论红日,云霞漫天紫色蓝色和大片的橘黄色,层层叠叠,在风的吹拂下流动起来,宛若最精巧的画作,这一切都映在聚义的眼底,他呕出一口血来,闭上了眼。
天上有鸟飞过。
“老天你是不管我的死活,如今我败落可也曾风光过。”
丧家犬一般躺倒在地上任人宰割,这种场景太过久远,让聚义想起了曾经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时期,想起了那一抽鞭子。
想起了自己还是小六弟的时候。
陈达倒在不远处,他似乎是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却摇摇晃晃的看不清东西,即便如此,他也在努力的找寻聚义的身影。
王煜被放倒,管财务的赵哥也喝了井水,不知道晕倒在哪个角落了,府里另一个打斗的佼佼者在外劫财,其余的虾兵蟹将不够李常春练手。
聚义觉得自己是不能活了,只可惜这一众弟兄,不知道能有几个人留住性命,最初跟着聚义的那几个人,也就是如今的管事,都是吃了不少苦的人。
也怪他,越发猖獗,疏于防护。
聚义的脸上堆积着灰尘,面部的褶皱抖了抖,他不知想到了什么露出一个苦笑来,又若无其事的抹平了嘴角。
罢了。
好汉不提当年勇。
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他聚义响当当的人物,岂有苟且偷生的道理?聚义做好了英勇就义的准备,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慢慢的合上,他叹了口气,准备让李常春抓紧动手。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还没说出去,聚义听到上方遥遥传来了李常春的声音。
“等等。”李常春说。
紧接着,就是气喘吁吁的书生喊来的声音,“老天你竟然真的打过了,结束了?她醒了,你结束了就抓紧过来吧。”
聚义躺在地上,只能仰望那个将他挑于马下的年轻人,当那个文弱一点是声音喊完那句话之后,他莫名的觉得自己捡回了一条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