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实际上,也只有领导班子才会真正的点评手下人,纠正他们的错误。
王潇笑了笑:“不必了,你忙上海的事,我去北京。”
张俊飞又闹了个大红温,他晕头了,他飘了。
他期期艾艾地表示:“好的,我一定做好上海的事。”
回到酒店,伊万诺夫才冲王潇眨着漂亮的桃花眼:“王,你可真是柔软善良。”
看,到现在还考虑桃的自尊。
哦,可怜的桃,这大概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因为北京的拿地拖不起。
别看现在华夏国内的房地产万马齐喑,但是任何一个有展前景的行当,低谷期就是真正的业内大佬入场的最佳时机。
现在以及将来,会有很多目光敏锐的投资者进入这个行业的。
不抓住这个时机,以后他们要进场,就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他又开始眨眼睛:“王,我还以为你会提前跟桃说这些呢。”
王潇没好气:“我独生女,我从小就知道我爹妈的东西都是我的。我也是才想到大部分非独生女没这个概念。”
她也确实是真的刚想到。
她上辈子是个事实意义上的孤儿。她不是通过父母长辈言传身教,来了解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的。她是自己通过读书以及个人体会,去认识这个世界的。
上辈子她很小就打破了对权威的崇拜。不管是父母长辈还是师长,她都没机会戴滤镜看。
所以他们传输的不少理论,在她看来就是放屁。
人当然要争要抢,谁规定的配与不配?你规定了,我就认吗?
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往上走往前冲,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等她当了网红,蹭流量蹭热度,更是家常便饭。她从来没有过,你怎么好意思蹭的羞耻感。
看,人没有那么多所谓的道德底线,活得更舒服。
伊万诺夫不知道她的心理活动,只一味地嘿嘿嘿。
但他嘿了不到两分钟,就嘿不下去了。
因为尤拉打国际长途找他了。
电话机里,尤拉的声音尤为气急败坏:“伊万诺夫,你赶紧回来吧。”
伊万诺夫换了个姿态:“为什么?我在华夏很好。”
“卢布,这群该死的家伙!卢布已经跌到了一千五。”
伊万诺夫不当回事:“这不是很正常吗?你们今天宣布内阁名单,民众恐慌,抛售卢布,市场自我调节行为而已。”
尤拉出咆哮:“总理还没宣布内阁名单呢,民众恐慌个屁,卢布先他妈暴跌了!”
伊万诺夫瞪大眼睛,和王潇面面相觑。
这这这。
他都要批评一句,俄联邦的银行家们实在太过于迫不及待了。
好歹专业装的像样点啊,怎么能提前行动呢?
看,这下子连借口都不好找了。
作者有话说:
注:文中提到的外包派遣之类的资料源自于网络。感兴趣可以看一看。
包工制在我国有着漫长的历史。我国雇佣工人大规模出现是在明中叶以后,尤其是在商品经济达的长三角地区。其时,按照雇佣时限,雇工内部已出现长工与短工之分。长工受雇期至少为一年,短工则受雇期短于一年,包括日工、月工、季工等形式。直接雇佣之外,当下流行的外包制的雏形——包买制——已经崭露头角。例如,在明万历年间的松江暑袜业,袜店的商人并不自己从事生产,而是将生产包到周围的农户,再收购其产品,一家一户由此成为袜店老板的小作坊。
184o年的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也催生出采用新技术和新管理方式的现代工业和服务业。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内包制在中国颇为流行。这种制度的特点是工厂主不直接雇佣和管理工人,而是通过包工头来做这些工作。具体而言,工厂主提供厂房、生产设备,有时也提供原材料和流动资金;包工头负责招募和管理工人,保质保量完成生产,这个过程可能涉及层层转包;最后,工厂主获得产品,并向包工头支付其个人工资和包工费;包工费的一部分会给工人,剩下的是包工头的佣金。在这种制度下,工厂主直接雇佣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是包工头),他们被称为里工;由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则被称为外工。就雇佣期限而言,里工基本是长工,外工可能是长工和短工。内包制的流行延续到了民国年间。例如,在当时的上海,码头业、人力车业和建筑业的几乎所有工作都是采用这种组织形式;在铁路运输和制造业,一些工序采用了这种形式。包工头从这种制度中获利颇丰。在民国年间上海的码头业、人力车业和造船业,包工头拿到的佣金常占到包工费的一半以上。
计划经济时期,内外包工制得到延续,劳务派遣制度的雏形也出现了。在此期间,我国城镇就业人口以固定工为主体,其中国企固定工一般占到6o%以上,集体企业也有大量固定工。同时,临时工暗流涌动:即便在国企中,临时工的比例也常年维持在1o-15%之间,个别年份甚至高于2o%。相对于固定工,临时工在诸多方面受到歧视。失业是当时工人最大的噩梦。在就业稳定性方面,固定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除了大跃进失败这样的极端情况,他们享受着终身雇佣;而临时工做着临时性、季节性、或者长期性工作,当他们不被需要的时候,当他们生病、受伤、怀孕的时候,或者当他们行为失当的时候,等待他们的命运就是被解雇。临时工因为被解雇而自杀的情况时有生。在工作环境安全性方面,临时工集中于低技能岗位,相对于固定工,他们更可能被分配到又脏又累又危险的岗位,却常常得不到足够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劳保用品,结果是他们的工伤和工亡率都更高。
在收入方面,固定工主要拿的是月收入,停止工作一、两天对收入影响不大;随着资历和职位的提升,他们可以期待工资沿着八级工资制节节攀升。相形之下,临时工拿的是计件或日工资:一旦停止工作,他们就没有收入,这限制了他们参加集体行动;而且不管他们总共加起来工作了多久,他们的工资往往停留在八级工资制的最低一档。固定工与临时工的收入差距如此之大,以至于一些固定工雇佣临时工为他们工作,然后白白地赚取工资差价。在劳动保险和福利方面,临时工在生病、工伤、工亡、生育等方面的待遇显著差于固定工;固定工退休后可以每月拿到相当于原工资5o-7o%的退休金,而临时工则什么也得不到。至于米面粮油、肥皂、毛巾等小福利,临时工也常常在被忽略之列。在政治待遇方面,加入工会、党组织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这些官方的参政议政机构几乎是固定工的特权,临时工被排斥在外。在人格尊严方面,临时工经常被正式工看不起,也被社会上很多人看不起,以至于无法参加一些公共活动和购买一些稀缺物品。临时工身份是他们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一些人甚至羞于将自己的临时工身份告诉约会对象,怕被对方嫌弃。
在这些共性之外,临时工内部也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其中一个维度的差异就是其雇佣安排。
计划经济时期,固定工和单位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初期,临时工也不签订劳动合同。
1957年,在控制城市人口的大背景下,全国开始在临时工中推行劳动合同制,临时工由此又被称为合同工。这些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方便了用工单位解雇临时工。
同年,北京市政府要求城镇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及其所属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签订三方合同。合同在约定雇佣期限、工资等基本劳动条件条款之外,还约定了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在农民工和其所属合作社之间的分成;作为交换,合作社负责农民工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口粮,及其因病或者因伤被退工之后的生活,农民工也能参与合作社的分红。
国、务、院随后要求全国各地推行该经验。显而易见,这种安排下,农业合作社挥了类似当前劳务派遣机构的作用。大跃进时期,这类工人获得了一个新的名字:亦工亦农。
在上海,约定俗成的分成比例是:农民工只拿到自己工资的四成,合作社分六成,所以亦工亦农在上海又被称为“四六工”。在全国,合作社拿六到七成是司空见惯的比例。
大、跃、进时期,国家的劳动政策也由之前的提倡固定工逐步转向固定工和临时工并举,甚至提倡临时工,加剧了临时工的扩张。然而单个单位临时工的数量和工资总额长期受到国家控制。
为了绕过这种控制,往往是在地方政府的默许甚至鼓励下,单位转向使用数量和工资总额都在国家控制范围之外的外包工。这种情况跟2o14年后国家加强对派遣工的规制,结果用工单位纷纷转向外包工如出一辙。
包工队的组织主体有很多。在城市,劳动部门和街道政府常常组织失业人员和家庭主妇,为其他单位提供服务;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比如交通运输局和手工业局,亦会组织起自己单位的职工和家属工,提供一些专业服务;在上海,只要集体企业愿意对外承揽业务,它们也具有做包工的资格。在农村,是人民公社和生产队在组织包工队。通常而言,包工队的组织者提取包工制工人1o-25%的工资作为佣金。
根据包工制工人是否和固定工在一起工作,他们又被分为“外包内做工”和“外包外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