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人少的时候,她会上台唱我一知半解的歌。
我并没有打算把目光投向她太长的时间,但当我觉的时候,目光的方向已经成为了习惯。
我看她走路的姿势。没有刻意的扭胯,没有夸张的猫步,重心很稳,脚跟先着地,一种没有被高跟鞋驯化过的步伐。
我看她喝水的样子。嘴唇轻轻抿着杯沿,喉咙微动,没有那种为了展示脖颈线条而刻意仰头的动作。
我看她面对男人调戏时的反应。
不是欲拒还迎,也不是泼辣对骂,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厌恶和冷漠。
那种冷漠不是演出来的,是真的觉得恶心。
我在学她。
是的,我,美娜,蒂芙尼的前头牌,阅男无数的老鸨,在偷偷模仿一个落魄的弃妇。
我开始减少脸上涂涂画画的那些。
我换掉了那些亮片旗袍,穿上了素色的长裙。
我试着像她那样笑——不是嘴角上扬四十五度的职业微笑,而是淡淡的、只在眼底泛起一点涟漪的笑。
有一天晚上,店里打烊了。工人们在拖地,把那些酒渍和烟灰混在一起拖成一滩滩黑水。
兰芷坐在吧台边,正在算账。她算账很快,手指在计算器上飞舞。
“美娜姐。”她突然叫我。
“嗯?”我正在卸耳环,那对沉甸甸的珍珠把耳垂坠得生疼。
“我看了好久,你的耳洞炎了,都肿起来了。”她放下笔,走过来,自然地托起我的脸,轻轻扳到一边,查看着我的耳垂。
她的手指凉凉的,软软的。那是一种没有攻击性的触感。
那一刻我僵住了。
多少年了,摸我脸的手,要么是男人的,带着情欲和烟草味;要么是整形医生的,带着橡胶手套和消毒水味;又或者是那些男人的老婆们,或粗糙或光滑、带戒指或不带、涂着指甲或不涂、骨节坚硬或柔软,带着尖利的风声和骂声扇在我的脸上,我对此非常熟悉。
但从来没有一只这样的女人的手,它纯洁地在我的脸上,让我一时忘记了过去那些手的样子。
“我去拿药膏。”她说。
我摸了摸脸,第一次觉得这层皮肉长在我身上不是为了挨打,也不是为了卖钱,就是为了等这一刻。
此刻我庆幸着,因为感受过太多太多摩擦,所以能在她的手指落在脸上时全部的感官记住她的轮廓。
笼中鸟与画中仙。
我恨我的身体。
如果能选,我宁愿像外面那些拉客的皮条客一样,长一身粗糙的皮肉,哪怕满脸横肉,也好过这身招灾惹祸的细皮嫩肉。
这具身体是我那个烂赌鬼丈夫最大的筹码。
在清迈的时候,他用我的身体去借高利贷;在曼谷,他用我的眼泪去骗亲戚的钱;到了芭提雅,他干脆把这具身体连同灵魂一起,以五千泰铢的价格卖给了叠码仔。
“老婆,你忍忍。等我翻了本,我就来赎你。你是女人,女人总归是有退路的。”
这是他把我推进那辆黑色轿车时说的最后一句话。
去他妈的退路。女人的退路,就是躺下来,张开腿,变成一个容器。
我被带到了红莲,我以为这又是一个淫窝。我做好了咬舌自尽的准备,或者拿把剪刀捅死第一个爬上我床的男人。
但我见到了美娜。
第一次见她,她穿着一身墨绿色的旗袍,手里摇着把折扇,站在昏暗的灯光下。
她很高,骨架比一般女人要大,肩膀略宽,但这并没有损耗她的美,反而给她增添了一种大树般的威严。
她看我的眼神,不像是在看一个货物,也不像是在看一个同类。
她像是在看一面镜子里的裂纹。
“留下来吧。”她说,“你就坐在这儿。”
于是我就留下来了。
我不用接客,不用陪酒,甚至不用笑。我的工作就是坐在那里,当一个摆设,当一株长错了地方的兰花。
起初我很怕她。
我知道她是变性人。
在这个圈子里,变性人的脾气通常很古怪,因为她们受了太多的苦,身体里的激素又常年紊乱。
我怕她会突然疯,怕她会像那些男人一样折磨我。
但我错了。
美娜是我见过的,最像女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