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丽雅想多了解了解荀长林。
这事儿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早上,他和他媳妇吃完饭去上班,白丽雅便隐了身形,穿墙而入。
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地板擦得能照见人影,
茶几上那套白瓷茶具摆得整整齐齐,烟灰缸洗过了,倒扣着。
她先在客厅转了一圈,什么也没找着。
又去厨房看了,柜子里有米有面有油,还有肉有蛋。
白丽雅东找找西看看,终于,她在床底下的角落里现了一个旧皮箱,
落满了灰,锁扣锈迹斑斑。
她把皮箱拽出来,撬开锁扣。
里头有三本笔记本,硬壳的,黑色塑料皮,封面磨得亮。
她翻开第一本,扉页上写着一行字,
“荀长林日记,年元月。”
字迹工工整整,一笔一划,你别说,荀长林这手字儿写得不错。
第一本日记从年开始。
那一年他刚调到和平公社当副书记,意气风,觉得前途无量。
日记里写他每天干啥、见谁、说啥话,流水账似的。
翻到三月份,有一页写得很长。
他去其他公社学习,在一个叫靠山屯的村子里,遇见了一个女知青。
姓林,叫林小梅,上海来的,插队三年了。
他在日记里写她,
“扎着两条辫子,脸晒得黑红黑红的,
可眼睛亮得很,说话轻声细语的,跟村里那些野丫头不一样。”
他写自己“心里头怦怦跳”。
白丽雅盯着那几行字,手指头捏着纸页,捏得白。
往后翻。
四月,他又去了一趟靠山屯,说是调研春耕,其实是去看她。
他在日记里写,
“她又瘦了些,衣裳上打着补丁,可还是好看。”
五月,他调她去公社卫生所当临时工,说是照顾知青,其实是想天天看见她。
他在日记里写,
“她来报到那天,穿了一件碎花衬衫,
洗得白了,可干干净净的。
我心跳得厉害,不敢多看她。”
六月七号那一页,字迹潦草,有好几处涂改的痕迹。
他写。
“今天喝了酒,没忍住。她哭了一夜。”
第二天写,
“她说不告我,就是以后别去找她了。”
又过了几天写,
“她又哭了,说对不起家里人。”
再往后,写的是,
“她怀孕了。我让她去处理掉,她不肯。”
然后是,
“我打了她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