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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第3页)

陶芳在丕州待的时间长了,发现这儿的人无论木讷还是外向,都和这位马蜂有着共同的特点——行胜于言,且行先于言。

这和丕州自身的情况也很像,丕州就是迈两步就停下来抱窝,把自己养壮了再迈两步,然后继续抱窝。不说话,只消化……

也和他本人挺像的,他不喜欢聚会宴饮,没有做诗词歌赋的才华,只想写写算算闷声干活。

陶芳,对此时的宇文霁来说只是小事,即便很快知道他留下了,也是“嗯”一声便放在脑后了。

前锋出发后三日,宇文霁祭天,出发。

宇文霁在熊爹、崔王妃、吕墨襟、刘害、郭淖,和素合的帮助下,穿上了他最新的全身甲胄。出征当日由家人穿戴的甲胄,也是一个小小的祝福仪式。

——素合本是没资格参加的,宇文霁早晨出发的时候,她偷偷塞了个小香囊给宇文霁,宇文霁挂脖子上了,谁知道崔王妃把她也给叫去了,虽然只能站在最末,递一递东西,可素合已经十分心满意足了。

不过宇文霁的甲胄,他穿完了没事儿,其他众人却都累得气喘吁吁。

旁人的甲,在考虑到灵活与防御的情况下,还得有负重,宇文霁也有上限,但十八岁的他,上限极高,他是真·力能扛鼎,在这个没有武功的世界,他是个BUG。宇文霁不但力大,他还个头大,一些技艺,做小了就起不到作用,或反成累赘,宇文霁的甲胄也没这个顾虑。

制甲的匠人们,就如厨子遇见了一个能吃爱吃的食客,把他们的一身本事尽情施展,所以,宇文霁的甲,只要能加防,就朝死里加。

这套甲朝哪儿一放,本身就是个怪物了。

它有三层,内层为加了细小连环锁扣的软衬,中层为牛皮所制札甲,外层为铁制环锁铠——正常人,内衬穿好后,中层或外层只能二选一。

宇文霁穿上铁靴,穿着这套铠,把头盔一戴,整个人庞大了两圈。

宇文霁刚要动一动,就听熊爹嚷嚷:“别蹦!地板要塌了。”吕墨襟和崔王妃还在一边擦汗喘气,他这铠甲用料也比旁人更重,选的都是最好的(别人想用最好的也不成,穿不动)。

宇文霁低头,环锁铠的头盔就像是个围脖,他低头根本看不见自己的脚下面,但他听见了“吱哑”之声。

“我觉得……我不动也要掉下去了。”

“赶紧出去!”熊爹让路,本来还要说几句激励的话,现在也没功夫。

宇文霁就快速朝外冲,可半路还是给地板踩漏了,他想出来时,一度把坑踩得更大。宇文霁就听见崔王妃和墨墨,还有几个孩子的笑声。

唉……私下里把亲爹叫熊爹的报应啊,他妥妥是熊哥了,巨熊。

刚穿上时有多帅,一路走出来就有多困难。

宇文·熊·霁出来后跺了跺脚,甩掉腿上的木屑,崔王妃出来一见,又险些笑趴下。他把外头铺着的石板给跺碎了,熊爹看着自己这好大儿,是既得意,又有些生气:“一条石板可不便宜。”但宇文霁这是出征的,他这么一想就只剩下得意了,“我儿,这是好兆头啊,你这一路自然是要踏平敌人!”

“遵令!”

宇文霁对着熊爹一抱拳,走了。吕墨襟也憋住笑,深施一礼,跟上了宇文霁,这次他也要一起的。

其余将领,也都跟着去了。

在外恭候的仆人见了他,都倒抽一口冷气。在门口恭候的其余将领,也有不少惊呼出声的。

他们是有心理准备的,但宇文霁过去试穿全甲,都是在制甲匠人那,他在军营训练也很少穿全甲的——怕不小心把自己士兵弄死了。这还是他头一回穿戴整齐,出现在众人面前,这大山一样的模样,超出了众将的心理准备了。

宇文霁登上了他的战车,他一上车,坐在前头的驭手和副手就感觉车身朝下沉了一下。

宇文霁一扯皮带,刘咸;“驾!”

这辆大车在护卫的护送下,一路前往城外,道路的左右两边皆是百姓——他们全都站着,高高举着双臂,在看见宇文霁的时候,先是发出惊呼,继而发出欢呼。

“大王!”“麒麟子!”“小大王!”“平王!”“天大趾!”

百姓们叫什么都有,他们山呼海啸的声音重叠在一块儿,杂乱却热烈,撼动着丕州的天空与大地。

吕墨襟坐在后头的一辆车上,他没有掀开帘子,被呼喊声震动的车壁让他清楚地知道外边发生的情况。他不由得也有些激动起来,他们虽然是去救援的,但,这也是丕州踏出去的第一步。

孙惊蛰又来了,他身边带着一个脸上有疤痕的男子,可若仔细看,能发现她耳垂上有着耳洞,原来竟是个脸上有疤痕的女子,她其实是孙惊蛰的小女儿。

待宇文霁过去,孙惊蛰走了,少女自己走向了招贤馆,她报的姓名却是庞眉,她虽面上有瑕,丕州却是不在乎这些的,考过了就给官,。

用三牲五谷祭祀了刑天,宇文霁出征了。

出城二里大部队就停下了,重新整队。从宇文霁到小兵,都把重甲脱了放在车上,宇文霁也从战车上下来,穿着半甲,骑马赶路。就宇文霁这种力气足的,也不能穿重甲,一方面是增加战车的负担(运货的就交给运货的,让战马和战车保持最好的状态),一方面是穿这样,宇文霁自己上厕所都不方便。

现代电视里那种全身重甲赶路的军队……纯找死。全负重行军,一次行军少说十天半个月,这真不会死半路上?

在丕州和一半栖州境内行军十分快速顺畅,因为宇文霁对修路和修水利有着真·前世带来的沉迷,所有搞事被抓起来的犯人以及战俘,全都去修路、修水渠、河道。

一进入另一边的栖州,他们赶路就没这么松快了。虽然因为有孙家在,还算偶有人烟,但即便有前锋在,大军也常常需要安排给马车整修道路。

待出了栖州,进入潘州,宇文霁面对的就是大自然了。

当年救熊爹,宇文霁他们一行人是为了安全踩过城镇而不入,潘州虽萧条,但确实是有村镇城市的。现在,宇文霁一路就没见到人。

城墙还好好的,可城里边没人了,房舍全塌了,因为是冬天,植物枯萎的茎秆,历年累积下来后,在废墟上堆得老高,偶尔还能从植物的缝隙里,看见人类的骨骸。

完全就是“我在古代过末世”的场景,但不需要丧尸病毒,或极端气候,人类自己就能给自己带来末世。

这次前锋是穆迩,进入潘州的第四天,他放出去的探马发现了一支五千人的托博人队伍。对方的样子同样像是在行军,且他们也发现了他——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宇文大熊

大趾:[白眼]

第93章(捉虫)身子骨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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