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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第7页)

从“弓”字从上往下看,徐扶头现在所在位置是在下方的竖折弯勾拐点上,也就是药王宫的位置,他现在需要往西,走进巷道,然后一只横直竖拐地走,他一开始没注意,等到绕进老巷子的时候他才发觉自己被一伙人跟了。

这个巷子年久失修,一圈电线卷挂在风筒边上,时不时疵点火星子,墙上各种风情号码到处粘贴,天黑的时候最热闹;另外这也是精神小妹和精神小伙高级约架地点——人输谁进医院,反正离的近,就算打死了火化也方便;最关键的是它的位置也很够意思——哈哈哈哈,谁能想到,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种地方会在医院和药王宫中间繁衍息,长久不衰,而且往东就是公安局,往南就是第一中学!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管齐下。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徐扶头今天出门竟然要被围殴了。

徐扶头听着身后越聚越多,越来越重的脚步声,知道自己身陷囹圄,在这种危急存亡的时刻,他忽然悟出一个道理——人,有近路也不能随便抄。

除非你有十八般武艺。

开口已经被围死,前路就是穷巷。

徐扶头把手里提着的两碗豌豆粉米线放到身后的墙角,转身,朝身后围过来的一群人笑了,“呵呵。”

“兄弟,你挡了别人财路,有人花钱要买你的一颗牙。”为首的一个高大胖子对他气势汹汹地开口。

徐扶头从出头以来没少被围,他看着面前这些汉子,个个膘肥体壮,都是胖子不说,身高也没落下,这么一群围过来的时候徐扶头感觉自己面前的天都黑了一半。

不是赵家,徐扶头想,赵家现在最聪明地做法就是不来招惹他,同李家把关系修好。而且能找这么一堆彪汉而不像之前找几个老鼠细狗过来围他,可见对方不仅有脑子,还有实力,只是嘛下贱的东西,上不得台面的货色才会用这种手段教训人。

“我的牙一没镶金,二没嵌玉,拿我的牙真是亏本买卖。不过……”徐扶头话锋一转,说:“你们想拿也得凭真本事,哥几个带扳手了吗?”

“啰b嗦——”胖子们耐心不好,抡起拳头就对着徐扶头的下巴去。

徐扶头扬手先接了胖子挥过来的拳头,右边一记鞭腿踢过去,踹退了两个簇拥上来的胖子,而被他一巴掌接了拳头的胖子也处于下风,他恐怖地看着徐扶头隆起的手臂肌肉缓慢转动,带动的是他逐渐违背人类手臂正常处态的手,胖子脸上扭曲出痛苦的神色,他的手臂快被面前这个高瘦的男人扭断了。

“老表啊,你这一拳头的力气还没我在修理厂抬一个轮胎重。”徐扶头说方言比说普通话显得更懒散,所以即使他一边说话一边把面前这个胖子的手臂扭断了,也让人觉得他在跟你讲白话,冲壳子呢(闲聊)。

胖子最终疼倒在地,徐扶头跨过他,朝剩下一伙人打去的时候,在他耳边留了一句:“日脓包。”

日脓包:方言,怂货。

剩下一伙人已经把徐扶头团团围住,车轮战似的上前和徐扶头试手,没个三四十分钟这架打不完了。

孟愁眠在病房里接受完苏雨的检查,然后喝了药,乖乖站在窗边看他哥回来,可看了半天人不见回来,天色越来越黑,看样子要有一场蒙头雨过来了。

蒙头雨:蒙住山头,云雾很大的季节性雨水。

他给徐扶头打了电话,那头也没有人接,孟愁眠感觉自己的心跳没来由地砰砰不停,他找了雨伞,去护士台报备了自己的行踪后就拿着伞出医院找人了。

为了快点到药王宫看个究竟,孟愁眠也走了上次他哥带他去理发时的那个弓字巷,他顺着北门往南拐,拐进第一个死巷的时候发现上次他哥带他从弓字第一个弯穿进第二个弯的那个小木门被锁了,他没办法过去,却竖耳听到了一阵肉搏声。

孟愁眠把耳朵贴近墙面,连续好几声都是一伙人拳脚相接的沉闷声音,他掏出手机准备当个热心市民,打电话报警,可转头就发现手机好像忘记在报备的护士台了。忽然他听到对面一个熟悉的声音——“去你妈的!”

好像是他哥。

墙大概两米高,他又看不见,又怕对面的人真的是他哥,灵机一动,孟愁眠推动了死巷子里的一块石头,踩上去,墙面勉强能露出他的一个头发尖,这还是在他全力踮脚的情况下,没办法,他又跑到不远处捡了块下平上尖的石头垫着,左摇又晃地踩上去,两只手艰难地扒着墙面,终于能看到对面打成一片的混乱场景了。

孟愁眠看见逼仄的小巷子里趴在地上的有四个胖子,站着的分别是三个胖子和一个他哥,那两个大胖子抱住了他哥的背,剪住了他哥的手,扑上去的一个胖子刚刚又被他哥一脚踹翻。

“哥!”

正在鏖战的徐扶头听见孟愁眠的这声喊还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可他一转头就看见了趴在墙头的孟愁眠,等不得多想,他真怕这些人一脚踹了门锁,绕过去也顺手把孟愁眠打了,所以他带着着急和一些由着急带出来的怒气对孟愁眠喊道:“愁眠,回去!”

第98章桃花药王宫(四)

孟愁眠才不要回去。

他紧紧扶着墙头,看见有个胖子狠狠踩了他哥一脚,孟愁眠抓起墙头的一片青苔团成坨就扔了出去,几个胖子已经控制住了徐扶头的手脚,觉得券在握的他们只觉得孟愁眠这个忽然冒出来的愣头青好笑。

徐扶头的膝盖弯被狠狠踢了两脚,然后被胖子紧紧按在墙上,最开始的那个胖子拿手在他脸上扇了两下,“我日脓不假,可你怕觉得你一个人能干赢我们七个?”

因为徐扶头的自尊心作祟,他对胖子羞辱行为的愤怒不及半点自己对孟愁眠怎么看自己的关心,他既然当哥,就总是希望展现在孟愁眠面前的是强和好的一面,是屹立不倒,意气风发的一面,所以现在这个场景徐扶头不由得庆幸,还好胖子够壮,能挡住一个人的视线。

孟愁眠在墙这头急得跳脚,他看不见被几个胖子围住的他哥,只是一脚从石板上蹿下来,迅速从地上抓了好几把碎石头和沙子不管不顾地把这些东西塞进自己的衣服口袋,然后确然抬脚,再次冲向那堵墙。

孟愁眠冲过去的时候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看过的一个中二的英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民国年间,一个裹脚的女人嫁给了个乡下的糙汉,女人本是千金小姐,家道中落被逼嫁给那个汉子,她性软弱怕事,一双小脚限制了她不能像其它农村妇女那样能用平坦宽厚的脚掌在厚实的土地上耕耘劳作。

可男人爱护她,有什么事总是护在她身前,遮风挡雨的同时还替她把那些流言蜚语一起担了去,日子久了,痴迷话本的小姐总把大字不识却总是对她温柔以待的糙汉当作书里的英雄,当作自己的英雄,后来战乱起烽烟,男人被抓去当兵,回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双腿,曾经高大有力的身躯被活活剪短的一半,从前是大脚的男人背着小脚的女人走路,后来是小脚的女人背着没有脚的男人走路。

男人想死的时候,女人用软软糯糯的话对他说:“唔叻当奈偶半北子的英涌。”

“我来当你后半辈子的英雄。”

“英雄”是个大词,普通人自用自比英雄的时候,容易染上中二病,描写这个故事的语言很粗糙,文风就像沙漠里的戈壁,这句话突兀得像戈壁上不应该有的绿植,所以孟愁眠当时看到“英雄”两个字的时候觉得很突兀,有些尬尴且中二,可那长长一篇文章,孟愁眠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句话,每次想起就会忍不住地想象小脚女人说这句话的坚毅神情。

如果说“中二”是种自我感动且让人尬尴的癫狂精神,那这种精神的背后应该是悲剧。

小脚女人用“英雄”这个高大的词汇支撑着自己瘦削又可怜的身体,去撑起与自己力量极不匹配的吨重,这是奇迹。

奇迹是伟大的,不过它和女人的命一样短。

最后,护她半辈子的男人死于苍蝇飞满的病床,咽气前最后一眼看到的是女人被其它男人撕开衣裳的景象。

男人没有活过那个黑夜,

女人也为自己失守的城池殉葬。

孟愁眠再次趴到墙头,他把一颗颗石头精准无误地扔过去,打疼那些胖子,蹭破膝盖皮从墙这头翻到墙那头,万幸,自己没有摔了个狗吃屎。

他握着的一块尖锐的小石头狠狠捶在胖子身上,在胖子尖叫出声的时候孟愁眠忽然理解了当初那个女人,理解了那个尬尴突兀的词。

懦夫才需要爱人一辈子守护。

孟愁眠不需要自己总是站在被保护,被照顾的一方。

在胖子朝自己冲过来的时候,孟愁眠腿都是软的,但有一些东西超过了恐惧,他像以前打人一样,把自己全身的力气灌在手臂上,狠狠地挥出去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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