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被迫丢掉了工作,戴维特也从他安逸的靠着艾米养活的米虫生活从此掉进烟毒堆里,还不得不被迫隐姓埋名成为一个黑户口。
那一年我十岁。
十岁孩子的认知还没有完全成型,很容易受到外力因素的左右。戴维特面对境遇跌落的事实无法接受,所有的无力和怨气化作了无休止的谩骂争吵。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住的地方连空气都是僵涩的,像被塞进某种固态毒品里的味道。
我想我可能永远说不上来我对艾米的感情,这不是我擅长的领域,我一直不太能分清楚我自己的感情。可能是童年的时候被丧失双亲,香烟和酒精麻木得太厉害,我大脑里负责处理情感分析的这一块似乎出了某种故障,让这种东西在我的脑海里从来都是很飘渺而且变化无常的。我只知道艾米在我生命中扮演的角色太过复杂,我对她恨也有,依赖也有,但就是很难对她有一个清晰的定位。
会毫不避讳地告诉我是因为她的缘故才害得我失去双亲的人是她,在我快被黑手党的人抓到进而强暴的前一秒,疯了一样拿着刀和枪来救我的人也是她。
会在戴维特发脾气砸东西时,面不改色地带着我跑出去吃牛肚包,然後漫不经心地说自己不饿,让我全部吃完的人是她。
会直截了当地当着我的面将她和戴维特一开始建立关系的原因,用一种尖刻恶毒的词语和方式,物化成一份你情我愿你好我好的纯上床式身体金钱交易的人也是她。
会在逃亡路上承受力到达极限的时候,抓着我嘶吼让我滚的人也是她,可是最终又是她会心急火燎地把我找回去,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一样,彩色化妆品被泪水晕开成一片,蹭得我身上脸上都是。
我对艾米的事情知道得不多,童年时候有限的精力都被用来思考怎麽吃饱和不受冻去了,对艾米从来没有足够的了解。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她自己也不太喜欢在我面前提起的关系。
她和我父亲长得有几分相似,尤其是眼睛。但是那头中国人标志的黑长直,却被各种药水和染色剂弄成了一种说不上来的奇怪颜色,还带着一种微微有点刺鼻的味道。
我就这样在一个该待在学校里学习多位数乘除法的年纪,先学会了怎麽靠着身高混票和怎麽忍受饥饿和烟酒毒品。
这是一个我一开始怎麽也想不出答案的问题,为什麽毒品流窜的阶级会是这种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明明连温饱都解决不了。後来艾米告诉我,落魄到这种程度以後,活着已经是折磨,与其吃饱了清醒地痛苦,还不如沉溺在幻觉里欢愉。
“那他们为什麽不去自杀呢?”我平静地问,毫不忌讳讨论任何和死亡有关的话题,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因为死亡对于贫民区来说是很平常的事。
“他们才不敢去死,一群胆小鬼。”艾米一边涂着靠拼酒换来的指甲油一边嘲讽地笑着回答,“我呢,还没活够,自然也不会去想。说不定哪天黑手党那群王八蛋就追腻了我们,老娘摇身一变还能傍个大款,你想要什麽我都买得起。”
“他们会吗?”我又问。
“当然,他们的对头多着呢,我们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只小蚂蚁。等他们玩腻了,自然就不会再来了。”说着,艾米偏头朝窗外吐出一口浓痰,皱起眉头厌恶地咒骂,表情相当咬牙切齿,好像那些字词对她来说实在太过恶心,她除了把它们反胃一样地吐出来以外,别无他法:“一群睚眦必报小肚鸡肠的混蛋,不是短就是软!老娘就拿了那麽一点东西也斤斤计较成这样!等着全家断子绝孙吧!”
我偏头,“你拿了他们什麽东西?”
“小孩子家家的别管那麽多,总之有我在,饿不死你。”艾米半垂着眼睑,棕褐色的眼珠古怪地转了转,满不在乎朝我挥挥手,示意我一边晾着去,别烦她。
“那他们什麽时候才能追腻我们?”我并不是多话的人,但是我总是在艾米面前容易刨根问底。她的一切,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迷,以我那时候的心智,根本猜不出她的心情和意思,只能询问。
艾米沉默了一会儿,然後继续涂她的指甲油,语气有些放纵的顽劣:“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的命很硬的,不怕跟他们耗!他们总有一天会对追捕你感到厌烦,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逃跑还要好好吃饱,优哉游哉地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说着,她抽出一支细长雪白的女士香烟点燃,然後狠狠吸了一口,闷了一会儿才吐出来,很享受的样子。指尖夹着的香烟慢慢变短,缭绕的烟雾给阳光蒙了一层模糊的雾帘,连带着她的样子也变得模糊起来,只有那句话依旧清晰。
我不知道这句话为什麽一直被我深刻地记在脑海里,也许是它给了我一个仿佛能看到未来和希望的虚幻错觉。
人总要有点念想才能活下去,不然活着真的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在来意大利之前,我从没接受过任何意大利语的训练,对英语也一窍不通,唯一能交流的人只有艾米,也是她给我上的意语啓蒙课,从“Stronza(婊子)”这个词开始。那时我不懂这是什麽意思,只是面无表情地跟着她机械地重复这个词,然後看着她笑得前仰後合。
最开始逃亡半年多的时候,意语的阴阳性和各种时态对我来说就像流淌在车窗外的风景一样捉摸不透,正经单词没背下来几个,骂人的脏字耳濡目染记了一大堆。
长时间的交流缺乏和对父母的思念让我变得沉默,除非必要,否则我不会开口说话。这种变化构成了我後十年的性格基础,阴沉,寡言,沉闷到像是一罐被丢在地下室里,终年不见阳光到霉菌长上天花板的腐烂罐头。
我并不算是对语言很有天赋的人,能够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勉强混得像个半吊子本地人也是因为环境的高压逼迫着我前进而已。我对改变从来都适应得很差,除非我实在无法忍受。
对于生活毫无感觉的转机是在十四岁那一年,艾米和戴维特在一个傍晚发了狠地大吵一架,将屋子里的东西都砸得差不多了。艾米拎起外套就往外走,脸上带着淤青,走前往包里塞了盒逛商店时顺手拐来的遮瑕粉底。
戴维特用刀指着我让我滚,青筋像细小的蜈蚣一样爬在他的额角,衬得他本就因为酒精而通红的脸更加狰狞,看起来像是马上就要冲过来砍死我。
我二话没说就顺从了他的意思,顺着那层摇摇晃晃又锈迹斑斑的铁楼梯来到下面。看到艾米正在对着一辆满是飞溅泥印的货车车窗补妆,化妆棉很小心地触碰上脸上的伤口,疼得她龇牙咧嘴,蹦出一连串骂人的中国话。
末了,她拍拍自己的脸,理了理头发,用手指将嘴唇上的口红抹得匀净:“你别理他,那个怂蛋也就会拿刀比划两下,根本不敢真的砍死你。”我也实话实说地回答:“我怕的就是他砍不死我。”
残废很麻烦的,店里打工从来不要残废。
艾米古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後哈哈大笑,还染着口红的手指不由分说地伸过来在我嘴唇上飞快一抹,将我拽得一个踉跄地朝前拖去:“走,姑姑带你去喝酒。”
“我不会喝酒。”我提醒她。
“那没关系,可以练的。”艾米满不在乎,似乎没有意识到对于一个正常的十四岁的孩子来说,酒是不应该沾染的。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我的人生从十岁开始就已经注定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了。
那天晚上艾米喝得很醉,还因为和另一个从脖颈到肚脐都跳跃着鲜亮纹身的女人起了争执而打了一架。艾米喝得过头了,完全不是那个女人的对手,但是发起疯来很吓人,把那个女人的鼻环拽掉了,鲜血直流。
女人惨叫着用酒瓶将艾米敲得头破血流,看着艾米倒在角落里蜷缩成颤抖的一团依旧不解气,还不停用那双裂口的带钉尖头鞋狠命踹着她。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直接用手握成拳砸开店铺的消防栓门玻璃,拖出里面的灭火器朝那个女人和周围的看热闹叫好的人群胡乱地喷过去。刹那之间,整个彩光闪烁的昏暗酒吧里全是尖叫,甚至快盖过那些让人头痛的重金属音乐。
我将灭火器最後朝那个女人的头顶砸过去,看着她连连後退着撞到一排桌椅和酒瓶。浓烈刺激的酒味爆发出来,混合着那种灭火器里喷出来的味道,像炸药爆炸後的残馀。
我拼命扶起艾米,黑暗里快速摸索着她的包,然後不得不凭着感觉抓了一个,满手的温热黏腻,分不清是她的血还是我的。她软得像被抽去了骨头,我必须得用尽力气拖着她逃离这个地方,一路跌跌撞撞的来到一个还没彻底完成拆迁工作的废弃住宅楼底层。
等到彻底安全以後,我才发现我浑身都在发抖,双手的手骨关节皮肤都被玻璃划破得血肉模糊,微微一下颤动都是钻心的痛。
艾米的酒品不太好,喝多了就胡言乱语拳打脚踢,意大利语和中国话甚至重庆的方言混杂着说,但是都是骂人的。我挨了她几拳,替她将身上的秽物和伤口还有血迹清理干净,用的是被我拐来的错误背包里的矿泉水。
折腾够了以後,她乖顺地缩在地上昏睡,我则继续翻着手里的背包,看看还有什麽东西可以帮助我熬过这个晚上或者处理下我的伤口。
我不担心艾米是否会着凉,她的身体因为过多的酒精在血管里沸腾燃烧而滚烫,因此我只需要管好我自己就够了。
背包里只有一件男性的棕色派克式外套,还有一两本摄影图赏,一个钱包,一个移动电源,一台被包裹得很好的单反相机。
我留下了那两本书和外套以及相机,钱包和其他东西统统都丢进那堆碎石瓦砖里。我没打算联系失主,因为我不想再来一次极速逃亡,这里可没有灭火器,而从外套表达出来的背包主人身形大小来看,我毫无胜算。
那一晚上我几乎没怎麽睡,因为我很担心我们会被那群酒吧里的人找到,毕竟我们跑得不算太远,而且我手上的伤口疼得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