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的时候艾米清醒了一次,嘶哑着嗓子呻吟痛呼,把那个纹身女人的祖上十八代都骂了一遍,还问我到底怎麽回事,她怎麽一直控制不住地发抖。
我一边摆弄相机一边头也不擡地回答:“我想是因为酒精的缘故吧,如果你戒酒了我猜会好很多。”
她闷闷地笑,一边笑一边蜷成一团捂着头喊疼,然後又会结巴着说没白养我这麽几年:“说真的……方卓尔,你……你抡那婊子的气势,还,还真像我。”
艾米很少叫我的中文名字,以至于当这三个字突然扎进我的耳膜时,我竟然都有了一种陌生感。
“那不挺好?”我轻描淡写地回答,心想她还有力气跟我闲聊,那看来神智还算清醒,用不着去医院。
“是啊。就冲你打人的架势,姑姑我就放心了……”艾米絮絮叨叨地呢喃着,然後又拼命忍着痛摇头否认,“不行……方卓尔,你不能像我……我不好,不好,你千万别学我,敢学坏了我就打死你。”
我微微愣了一下,看了看她的样子,语调冷淡得就像深夜里的低温,滚动在昏黄路灯的残光下,几乎凝固:“要学你不容易,你放心好了。”
“别学我……”艾米还在自言自语,带着浓厚的鼻音,“我对不起你爸妈,对不起你……我真的是想让……让你们过来开心的。我真的赚钱了……”
我微微张了张嘴,最後还是重归在沉默里,这是我喜欢也最擅长的应对我不适应的环境和情况的方式。
艾米的道歉还在继续,我身旁的建筑垃圾碎片牵拉出层层叠叠的阴影捆住了我,几乎剥夺我的呼吸。环顾四周,除了黑影以外,只有凄冷的空旷。
从那天起,相机成了我唯一的消遣,也成为了我唯一的爱好,我对摄影的热爱就是从那个混乱的晚上开始的。从那台黑色的沉重相机里,从那些精美的鉴赏图册里蔓延出来的。
我太不好说我热爱摄影的真实目的是什麽,到底是试图固执地捕捉和留住那些美好的瞬间还是真的只是热爱摄影。但是我也懒得去想那麽多,反正想出来了又不会对我的生活造成什麽改变。
艾米对于我的爱好很不屑,但是她也很开明的并不反对。我开始把我在各种店里打工赚来的钱都用在摄影资料上,这让我觉得自己的时间至少是流逝得很有意义的。
然而我很快发现,照片一旦被拍下来,那个被我捕捉到的瞬间就会失去原本的美好,这让我很茫然而且束手无策。和以前一样,我很不习惯改变,即使发现了摄影的缺点,我依然保留着这样的爱好和习惯。
我得承认有的时候我还是能拍出让我满意的照片的,只是那种几率很小,大多数都是一些在我看来相当僵硬干涩的图片。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十六岁,终于攒够了钱搬出去为止。
艾米来看过我几次,每次都是略坐坐就走,还会塞给我一大堆她用腻了的化妆品。她现在有了一个新欢,一家大型迪斯科舞厅的乐队主唱,每次来的时候,还没到门口我就能听到他那辆老汽车里传来的狂放音乐。
她看起来是真不打算回戴维特身边去了,而且也挺乐意和这个摇滚风浓厚的男人在一起。我不清楚她和这个乐队主唱还有戴维特之间到底算什麽关系,不过我倒是挺支持艾米的决定,至少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以後,我没看到艾米身上再有伤,而且她会笑得很开心。
我从没问过艾米到底喜不喜欢这个男人,这是个很复杂而且很困难的问题。它没有清晰的界定,全凭每个人的感觉和忠诚,而这恰好是人性里最不可靠的一点,比照相的瞬间还来得虚幻。
艾米在开始了一段新生活後,会主动在我面前说起她现在的看法,大多都是说教式:“感不感情不重要,只要在一起的时候开心就好了,人的感情都是瞬息万变的,千万别在一棵树上吊死,要吊死也得选个摇钱树,死在钞票堆里才值当。老娘当年就是太傻,以为戴维特那个家夥替我挨了两刀就是真命天子。”
说完,她厌恶地啐了一口,指间的烟灰抖落如蝶,漂浮在空气里有一种奇异的颓败感:“去他妈的真命天子,他就是个为了吃软饭的寄生虫!自导自演骗了我几年,白吃白喝还白睡!活该现在穷困潦倒一身骚!方卓尔,你可别学我,别那麽轻易就被骗得团团转。”
原来这才是她离开戴维特的原因。
送她走的时候,我提醒她:“戴维特来找过我几次,你小心点。”
她轻蔑地笑了,伸出因为刚刚纹身而还没拆绷带的手臂狠狠搂住我:“你担心一下你自己吧,小丫头要独立了,姑姑不拦着你。不过你也用不着害怕,他要敢来威胁你,你就打个电话过来,老娘踹到他亲妈都认不出来。”
说完,她的新欢一脚油门将车飚了出去,沿途肆意张扬地洒下一路的嘈杂摇滚音乐,横冲直撞着招摇过市。
那是我最後一次见到她。
她将自己的事说得太少,以至于我到後来甚至都根本找不到她。
艾米·方·希金斯,我的姑姑,我们从此再也没有了联系。她的出现和消失都是那麽突然,就像一阵风一样,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最後去了哪里。没有人会关心一个罗马贫民区的放浪女人的死活,这样的悲剧每天都在上演,她的下场只会成为这片区女人们晚上做饭时,顺嘴说出的千百句话当中的一句。
这就是她留在人间最後的证据。
我不记得她的生日,事实上我猜她自己也不记得,就像我也不记得我的生日一样。因此我只是选了一个天气比较好的日子,带着钱出去找巷尾的老雕刻匠给我做了一个艾米的牌位。
他对中国的牌位样式要求一窍不通,碰巧的是我也是。所以他只是凭着我的模糊描述胡乱弄了一个东西出来,然後刻上了艾米的意语名字——他当然不懂中文,这是一定的。
我捧着那块东西回到了我的住处,将它放在平时吃饭放书或者别的什麽用途混杂在一起的桌子上,用马克笔将一连串中文写了上去:
方夏灵位,侄女方卓尔留。
中国已经和我很遥远了,它的各种传统习俗和礼节细琐也随着远离了我,我甚至根本不知道这样的写法有没有犯忌讳。似乎我在中国的十年生活,留下来的除了“方卓尔”这个名字,其他的都很模糊了。
不过即使犯忌讳也无所谓了,艾米根本不会介意,只会指着这个四不像的东西哈哈大笑,然後用香烟故意呛得我咳嗽不止,接着教训我:“你可别像我一样忘本了,小丫头,要遭天谴的。”
那天晚上我缩在棉絮外翻剥落得很厉害的被子里,时不时地惊醒过来看着那块牌位,寒气从四面八方笼罩过来把我困得动弹不得,只有莫名其妙的眼泪还在流淌。
我觉得艾米说得是真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在等着自己的报应,而我的报应就是遇到後来的永恒噩梦。
在那个噩梦降临前,我对生活的态度远远算不上乐观,只能说是留有希望。因为艾米告诉我,厄运和仇家都一样,它们总有厌倦追捕你的一天,我要做的就是不断朝前逃跑,想办法吃饱,然後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我就是这样从黑手党的追捕下一直逃跑,从戴维特的威胁里一直逃跑,并且依旧很好地活下去的。艾米或许在很多事情上都是错的,但是这句话我一直深信不疑。
不过事实证明,这句话的真理性还是有极限的,它的对象只能是人类。
当对方已经不再是人类,而是一种超自然的诡异生物的时候,这句话起的作用就是一个未知数了。
我的人生,在二十岁那一年,因为一通来自沃特拉的电话而再次翻天覆地。
作者有话要说:
亚黛番外第一弹。
可能有的人会问为什麽没有人去意大利找阿黛尔,因为她父母去世以後,只有一个马上就要不久于人世的奶奶,其他就没有什麽深交的亲戚了,根本没有人会关心到他们。
本章配合阿黛尔角色歌食用效果更佳。
顺带一提,其实艾米这个角色我还挺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