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一把扶住我,眼泪说来就来,那副梨花带雨的模样,任谁看了都会心软。
“记住了,”她凑在我耳边,语极快但声音坚定地说,“你是为了帮我捡帽子才摔倒的,而且我们只是迷路了,不小心碰倒了架子。那个鸟窝的事,千万别说!”
我愣愣地看着她,这个平时连大声说话都会脸红的女孩,此刻眼里闪烁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光芒,那是坚定,是勇敢,是为了保护我不惜一切代价的决绝。
“可是……”我想说这会连累她。
“没有可是!”她瞪了我一眼,眼神严厉得让我不敢反驳,“听我的!”
下一秒,教导主任和管理员冲到了我们面前。
“干什么呢!哪个班的?!”教导主任黑着脸吼道。
林婉“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得那叫一个惨绝人寰,撕心裂肺。
她指着我的腿,抽噎着说“老师……我们……我们迷路了……陈宇同学为了帮我捡被风吹走的帽子,才……才不小心摔倒了……那些架子……是我们不小心碰到的……对不起……”
她一边哭,一边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光着的小脚在地上被石子硌得通红,看起来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管理员看了看那几盆被砸烂的植物,虽然心疼,但看到我满腿是血,还有林婉那双哭红的眼睛和光着的脚,原本的火气也消了一半。
教导主任皱着眉头看了看我们,又看了看现场,虽然觉得有些蹊跷,但毕竟我是为了帮女同学才受的伤,而且林婉平时在学校的品学兼优是出了名的,怎么也不像是在撒谎。
“行了行了,别哭了。”教导主任的语气缓和了一些,“赶紧去医务室包扎一下。下次注意点,别到处乱跑!”
我看着林婉,她还在不停地道歉,眼泪止不住地流。但我知道,她在演戏。她在用她那最宝贵的东西——诚实和名誉,来换取我的平安。
那一刻,我看着她光着脚站在满是尘土的地上,看着她为了我而对老师低头哈腰的样子,心里某个地方像是被狠狠撞了一下。
从小到大,我习惯了她的好,习惯了她的包容,但从未像这一刻一样,清晰地意识到这个女孩对我有多重要。
她不仅仅是我的邻居,我的青梅,她是我的“共犯”,是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割舍掉的一部分。
事后,我虽然腿上缝了几针,但奇迹般地躲过了处分,只是被批评教育了一番。
学校甚至还在周一的晨会上表扬了陈宇同学助人为乐(虽然有点笨手笨脚)。
那个晚上,我瘸着腿坐在阳台上,看着隔壁黑漆漆的房间,心里五味杂陈。林婉因为没穿鞋,脚底被划破了好几道口子,也被她妈妈骂了一顿。
我拿出手机,给她了一条短信。
【媳妇,谢了。这辈子,只要你使唤,我绝不皱一下眉头。】
过了很久,手机震动了一下。
【少贫嘴。下次再敢乱跑,我就不管你了。】
虽然隔着屏幕,但我能想象出她红着脸打字的样子,还有她那副明明很关心却还要装作生气的模样。
我把手机贴在胸口,看着天上的星星,傻傻地笑了。
那时候的我天真地以为,这种“我闯祸、你兜底”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
我以为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我以为我的每一次犯错,都会换来她的原谅。
但我忘了,人是会长大的,环境是会变的。而有些习惯,一旦养成,在未来的某一天,会变成最锋利的刀,割断我们之间紧紧相连的那根线。
那个夏天的风,吹过树梢,吹过我们年轻的脸庞,却没能吹散未来笼罩在我们头顶的阴霾。
那次“植物园事件”之后,我和林婉的关系在大院里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
甚至连我爸那个暴躁脾气,在提到林婉时也会难得地柔和下来“你小子要是敢欺负人家婉婉,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我腿上的伤好得很快,只是膝盖上留下了一个浅白色的疤。
林婉每次看到它,都会下意识地别过头去,好像那个伤口是她心里的一个结。
但我从不把这当回事,反倒觉得这是男人勋章,到处跟人吹嘘“看见没?为了救美人受的伤,值!”
日子过得飞快,尤其是在有林婉陪伴的情况下。
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重点高中——市一中。
虽然分班的时候没能在同一个班,我在五班(理科实验班),她在三班(文科实验班),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全校公认的一对。
那时候的我,正处于青春期的巅峰。
个头蹿到了那一米八五,五官也长开了,褪去了初中时的那种稚气和顽劣,多了几分阳光和帅气。
加上我性格大大咧咧,爱交朋友,讲义气,不管是篮球队还是学生会,我都混得风生水起。
走在校园里,经常能听到女生们小声的议论和窃笑。
但我这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大条”。
对于这些目光,我通常是视而不见,或者单纯地理解为“哥魅力大”。
我的眼里,除了兄弟,就只有林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