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凶手。
是叛徒。
是恶魔。
是把所有人都拖进地狱的罪魁祸首。
可他现在。
却穿着一身警服。
站在一群正义、悲痛、愤怒的警察中间。
装作和他们一样悲痛。
装作和他们一样愤怒。
装作和他们一样,想要追查真相、为死者讨回公道。
多么讽刺。
多么肮脏。
多么令人作呕!
刘辉死死咬住下唇,直到尝到浓郁的血腥味,才勉强把那声濒临崩溃的呜咽,狠狠咽回喉咙里。他的指甲深深嵌进掌心,皮肉被生生掐破,鲜血一点点渗出来,顺着指尖往下滴,落在地上,悄无声息。
疼。
好疼。
掌心的疼,皮肉的疼,和心口那片被生生撕裂的疼比起来,连万分之一都不及。
他想冲出去。
想跪在所有人面前。
想嘶吼着坦白一切。
想承认所有的罪孽、所有的背叛、所有的鲜血。
想接受所有的惩罚、所有的唾弃、所有的审判。
想立刻去死。
可他不能。
他不能。
他不能。
他不能。
那三个冰冷的字,像锁链,像枷锁,像诅咒,死死捆住他的四肢,捆住他的喉咙,捆住他所有的良知与勇气。
他有软肋。
有牵挂。
有不得不继续伪装、不得不继续活下去、不得不继续沉沦的理由。
他只能继续演。
继续装。
继续把所有的崩溃、所有的挣扎、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罪孽,死死压进心底最深处,压进连自己都不敢触碰的黑暗里。
他只能站在这里。
眼睁睁看着。
看着自己亲手种下的恶果,一点点开花、结果、吞噬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