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顾不得手心火辣辣的擦伤,只得站起来朝前跑。
下一瞬,自己的后衣领好像被什么拎了起来。
阮晔心悬到嗓子眼,缩了缩脖子,正想扭动身子挣扎,却被拎到了背上。
一个宽大而厚实的背,带着温度。
阮晔惊呼声逸出嗓子,看见那乱糟糟的后脑勺,一下辨认出是那个狼人。
她紧紧抱住男人的脖颈,再没了嫌弃的感觉。
他跑得非同常人的快,几乎能与那些狼媲美,许是因为他自小的成长环境,男人的四肢肌肉流畅,即使隔着衣物,也能感受到底下的硬实。
不知不觉,夜幕已然降临,四周黑漆漆一片,阮晔抱紧了他,耳畔两边的风呼啸而过。
身后的狼越过灌木丛,奔得极快,偶尔阮晔还可闻见一二狼嚎。
有种……坐敞篷跑车的感觉,就是刺激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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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刮着她的眼,仿佛刀刃,几乎要划伤她的脸,她看不清前方,只得将脑袋依在男人的颈窝处,双臂死死地环着他的脖颈。
男人轻车熟路地在丛林中穿梭,很快就甩开了那些狼。
两侧的树木逐渐稀疏,眼前逐渐开阔,他们竟是在一小山丘之上。
身前的男人气喘吁吁,胸口起伏着,半蹲着,脚步渐渐放缓。
阮晔自觉地从他脊背上翻身下来,挽住他的手臂,“你没事吧,”
阮晔又往山丘下一瞥,成片的房屋映入眼帘,她惊呼:“下面!下面竟就是城里了!”
天边逐渐露出白光,城门口有几只火把还闪着微弱的光。
这男人背着她,跑了一晚上,竟到了城中!
真是阴差阳错地,竟到了她原本想去的地方。
虽说她已于狼口下逃脱,但脊背上汗涔涔,早已把衣物打湿,两人都狼狈十足。
“我们快下去进城,”阮晔拉过男人的手腕。
她怀里带了足足的银两,够他们用了。
“走呀,”阮晔又拉了拉他的手腕,两人一前一后地进了城。
拐了好几条街,才找到城中百姓所说的剃头铺。
这男人一头乱糟糟的,若是去成衣铺,只怕会被赶出来,阮晔也不会给男生理发,只得找到了剃头铺。
剃头师傅看到男人,有一瞬间吃惊,但很快便操起刀来,手起刀落,削下了那些毛躁头发。
男人看见那发光的剪子,险些从木椅上跳起来,还是被阮晔捏住了手腕,才勉强坐下。
经历昨晚一事,阮晔是彻底摸清这个男人了,他并非十恶不赦吃人肉的兽类,而是一个人。
不管是因为儿时的生活环境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他总归,是个人。
是人,那便应该像他们一样生活。
而不是整日在丛林中,渴了喝河水,饿了摘冬枣,冷了钻草堆。
他既救了她,她便打算也帮他一把。
毕竟没有他,她恐怕是要在狼群口中被瓜分着下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