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执面露不解,“你这是做什么?”
萧莲玉一边回答沈执的疑惑,一边手上继续着动作,“泡脚。”
唯一的朋友…
泡脚?
沈执眼睁睁的看着萧莲玉脱下鞋子,褪去足衣,月光下那双脚白的晃眼,脚踝纤细,骨节匀…称,脚趾圆润而又精致,每一处都是极为完美的,指甲上泛着淡粉的光泽,看起来既饱满又健康。
萧莲玉胡乱的将足衣和鞋子放在一旁,看着沈执说道,“我实在是太热了,在这里沐浴也不方便,虽然是个男子,也不能被人看光了吧,你看这溪水多么清澈,最适合泡脚了。”
非礼勿视。
沈执坐的极为端正,看向小溪的对岸,可是余光总是忍不住落在那一抹白上。
沈执从未想过自己会和萧莲玉坐在一起,但只要坐在他的身边,他总是会下意识或者是遗忘一些事。
他渐渐忘记曾经的萧莲玉是如何行事荒唐的,也忘记他是如何大张旗鼓的示爱。
萧莲玉看向身旁坐的十分端正的人,忽然抬手撩起水冲他扬去,萧莲玉就算是开玩笑也十分有分寸,只是撒了些水珠让他回回神,“想什么呢?”
沈执转头看向萧莲玉,看着他那双眼睛,不由自主的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你为什么会喜欢表哥?”
表哥是谁?
啊,季文书!
萧莲玉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难道和他说我其实是有双重人格的,喜欢你表哥的是另一个人格,不是我?
恐怕明天等待他的不是回家的马车,而是火堆,这人不会以为他在妖言惑众,要一把火烧了他吧?
见萧莲玉半天没有回答,沈执连忙解释道,“是我冒昧了。”
萧莲玉见他这样,唯恐沈执觉得他还对季文书余情未了,立刻说道,“怎么说呢,我娘生我的时候难产,所以我一出生体弱,我娘也因此伤了身子,不便再生育了。
但是我娘亲想要个女儿,听我爹说,因为我小的时候长得很可爱,我娘就把我当成女孩养,日日在我脸上涂脂抹粉,所以等我长大后,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而我爹娘更是一味地溺爱,当着我的面,说的永远只有好话,可是旁的人并不会像我爹娘一样包容我,一开始我还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努力想跟他们做朋友,但是大家总把我看成是一个另类,我记得只有季公子对我和颜悦色,那是我这么多年在外唯一感受过的善意,许是那时头脑不清,错把感动当心动了。”
沈执不知为何,面对萧莲玉,他总想多了解一些,他十分好奇,萧莲玉又是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
萧莲玉也能明白沈执的想法,他倒是没有多想,毕竟八卦是人类的天性嘛。
想到沈执是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以后,第一个听他说了这么多话的外人,萧莲玉十分好心的问一送一,“你是不是好奇我为什么顿悟了?可能被石头不小心砸到了头,遭受重击后就清醒了呢?”
一听到萧莲玉说被砸了头,沈执仔细盯着他的头看,果然发现了头上细小的疤痕,白璧微瑕,看起来已经好了很久,用了不少的祛疤药。
沈执问他是怎么被砸的,萧莲玉只说是意外。
难道要说是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打了个喷嚏闪了腰,想叫人把自己扶回去,却踩到了石头,脚一滑就摔进了湖里,还被自己踩起来的那个石头砸到了头?
沈执敢听他都不敢说,太丢人了,虽然这个倒霉蛋不是他,但是在外人眼里,这个倒霉蛋就是他。
泡了这么长时间的溪水,萧莲玉觉得自己身上的那股燥意已经散去了八九分,把脚从溪水里拿出来,不知道用什么擦的时候,忽然眼前多了一条帕子。
沈执拿着自己的手帕递给萧莲玉,“用这个吧。”
萧莲玉知道这种贴身之物不能随便给人用,但是他们都是男人应该没什么问题,就顺手拿了过来。
萧莲玉虽然不喜欢别人给他穿衣服脱衣服,但是这足衣他确实穿不明白。
看着萧莲玉胡乱一塞就要穿鞋子,沈执立刻问道,“不会穿?”
萧莲玉刚刚变得白净的脸颊又成了粉红色,有些不自然的点了点头,沈执起身蹲在萧莲玉面前,把他的脚放在自己的腿上,十分认真的帮他穿好了足衣顺便穿上鞋子。
沈执这么多年第一次伺候人,不知为何还有些意犹未尽。
萧莲玉打了个哈欠,对着沈执说道,“我困了,我们回去吧。”
沈执看着萧莲玉说道,“你先回去睡吧,我再坐一会。”
萧莲玉点点头,“披风留给你,冷了记得穿,毕竟你现在算是我唯一的朋友。”
沈执微微一怔,垂眸盯着眼前的少年,眼底笑意分明,“好,我很荣幸做你唯一的朋友。”
唯一这两个字,真美好。
沈执盯着萧莲玉的背影直至对方消失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沈执拿起地上的披风,仔细的掸去上的尘土,纤细的手指落在上头的莲花花样上,明明不冷,却将披风穿在了自己的身上。
一瞬间,他恍惚觉得自己似乎已经来到了莲池,向来清冷如玉的沈大公子,一贯冷峻的脸上浮现一丝浅浅的笑意。
沈执看着石头上的手帕,折好后又塞回自己的衣襟里,全然不顾这湿漉漉的手帕会弄湿他的衣裳。
这一晚有人一夜好眠,也有人就着月光都坐到天明。
—常庆侯府—
林雅淑看着面前笑的乖顺的谢长锦,这心里敲锣打鼓似的。
一大早,她刚刚吃过早饭,这九殿下就拄着拐上门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