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孙敬轩那委屈的样子,萧莲玉没忍住笑出了声,就连雀奴脸上都带着笑。
孙敬轩也看到了一旁头破血流的雀奴,看着萧莲玉问道,“哥,这位姑…公…是谁啊?”
真不怪他分不出男女,只是这千花馆里无论是姑娘还是伺候人的小倌儿都打扮的差不多。
雀奴看着他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是第一次来,解释道,“公子有礼,奴叫雀奴,来此为乐的人共有两种选择,听曲就是听曲,赏花就是似公子这般…,楼里有男有女,全凭客人喜好。”
雀奴虽然说的没那么清楚,可他们两个又不是傻子,自然听得懂。
听曲就是老老实实的听人家唱歌弹琴,赏花说的风雅其实就是像青楼一样,只是这里是男女的生意都做,有漂亮的姑娘还有模样清俊的小倌儿。
“公子,您怎么跑到这来了?”
萧莲玉循声回头看去,果然一个姑娘还有两个穿着清凉的小倌跟在后面,一看他们来了孙敬轩连忙躲在了萧莲玉身后。
那姑娘还算稳重,那两个小倌一瞧见萧莲玉眼睛都亮了,若是能伺候这样的公子,倒搭银子他们也愿意啊。
雀奴连忙出声道,“文姐姐,他们是第一次来,不懂赏花的意思。”
被叫的姑娘一看浑身血迹的雀奴,也顾不上别的了,连忙到他身旁问道,“雀奴,你怎么了,今天不是金老爷叫你过来的吗?”
雀奴解释道,“那金老爷想对我动手,被我拒绝后恼羞成怒打了我一顿,若不是这位公子路过这里救了我,姐姐恐怕就没机会再和我说话了。”
文娘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背,“别怕,姐姐在呢,淮琴兰宣,把雀奴扶回去。”
那两个小倌知道这两位不是来找乐子的,虽然有些舍不得但看见雀奴那个样子也没那个心思了,到榻旁将人扶了起来,雀奴对着萧莲玉盈盈一拜,“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日后公子来此听曲记得一定要叫我啊。”
萧莲玉点了点头,听曲不赏花还是可以的,“好,你好好休养。”
门被关上后,文娘跪在地上对着萧莲玉重重的磕了个头,“文娘多谢公子大恩大德,花奴不在了,若是雀奴出了什么事,我也没有脸面再活下去了。”
萧莲玉和孙敬轩连忙将人扶了起来,“文娘姑娘有话直说,不必行此大礼。”
文娘将过去的事情娓娓道来。
雀奴有一个姐姐名为花奴,姐弟俩多年前就被千花馆的老板买了下来悉心培养,弟弟声音好,善音律所以名为雀奴,姐姐花容月貌,舞姿优美动人故此以花为名。
而她是第四年被家里人卖了进来的,一开始的文娘不肯低头,吃了不少苦,要是没有姐弟俩的帮忙,早就饿死了。
花奴不负众望,三年前在江南一舞成名,红极一时,可他们这样的人在很多人眼里并不是人。
两个?小倌儿?
不少人为了见花奴一面,一夜豪掷千金,老板见花奴那么受欢迎,本想留她几年再拍卖她的初夜,却不曾想到有人得到了见面的机会逼迫花奴,那人见逼奸不成,害怕花奴将他供出来直接一了百了。
老板看着悉心培养的摇钱树半路夭折自然不愿,可那人家中有钱有势这事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江南的千花楼也因此关门歇业。
他们这些人直到三年后被老板带到了京城,开了这家千花馆。
他们这些人是无论如何也离不开这样的地方,可既然如此还不如活的潇洒自在些,那金老爷虽比不得京中的权贵们,但也是他们惹不起的存在。
文娘不知如何开口,萧莲玉见状对着孙敬轩说道,“敬轩,你先下楼去准备马车,我马上就下去找你。”
孙敬轩的脑子里像勾了芡一样,自然想不通那么多弯弯绕绕,但是他哥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好。”
听着下楼的脚步声,萧莲玉开口说道,“你是希望我帮忙,让那位你们惹不起的金老爷再也不敢来这里找雀奴的麻烦?”
文娘跪在地上,方才那一跪是感谢,现在是恳求,她恳求萧莲玉救救她的弟弟,“公子能够安然无恙让那位老老实实的溜走就证明您一定是有本事的人,文娘这么多年见过不少达官显贵,公子气度非凡,一定不是普通人,只要您愿意伸出援手,您便是现在要我的命文娘一定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从楼上跳下去。”
萧莲玉没说答应,也没说拒绝,他确实很讨厌刚才那个人,居然敢用那么恶心的眼神看他,以他如今的身份碾死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可那终究是一条人命。
文娘似乎看出了他的顾虑,哭着说道,“公子,那个金老爷不是个好人,每次来的时候楼里的姐妹兄弟们都是一身的伤,就连雀奴这种只唱曲不卖身的都躲不过,只要公子稍加打听,就能知道这人在京城中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一介白身,难道没人能管得了他吗?”
文娘苦笑一声摇了摇头,萧莲玉也反应了过来,是啊,有钱能使鬼推磨。
地上属于雀奴的血已经变得暗红,可是那股血腥气还萦绕在他鼻腔内,这股味道很快就会散去,但是这些人受的伤害与折磨是无法改变的。
“好,我帮你,我保证让他再也不敢作恶,也不会再来这里了,但是我不会杀人的。”
萧莲玉一时恻隐伸出的手,已经是她们这些心早已冷却的人毕生无可触及的温暖。
“多谢公子,文娘虽沦落风尘,但也知道一言九鼎,言出必行,文娘方才的承诺随时有效,只要公子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