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直盯着纽盖特、凯多、玲玲的胸口看,”洛克斯说,“他们不也是该遮住的都遮住了?”
“……行吧。”苗蓁蓁承认了。
洛克斯松开手,她在半空中翻了个身,本该轻巧地落在地上,问题是这双粉色的水晶高跟鞋实在有些不趁脚,她趔趄着往前冲了几步。
洛克斯及时伸出援手,握着腰把她扶正。
他的手还没离开,苗蓁蓁就转过头,朝他甜甜一笑。
“你喜欢什么颜色?”洛克斯忽然问。
“这个吗,没有特别喜欢的,最喜欢的是金色和白色,其次是红色、蓝色和黄色。讨厌饱和度很低的、发灰的色调。我对粉色的感情很复杂,紫色也是。”
“喜欢什么风格?”
苗蓁蓁迅速意识到了洛克斯在问什么。
“讨厌极简风。喜欢复杂的!巴洛克,洛可可,哥特,帝国风格,都可以的。”苗蓁蓁想了想,“其实也没那么讨厌极简风……只不过极简风要做得好看难度是最高的。这么说的话,我真没有特别讨厌的风格。哦!我讨厌运动风!而且我不是很喜欢太贴身的。”
“喜欢什么装饰?”
“闪闪发光的东西。不要羽毛和毛茸茸的披风!绝对不要这两种!”
“哼。真是挑剔。”洛克斯说,“最喜欢什么?”
苗蓁蓁不假思索:“帽子。”
“什么帽子?”
如果提问的是其他任何人,苗蓁蓁绝对不会脱口而出:“草帽!”
说完后她立刻咬住下唇,露出懊悔的神色。
“我明白了。”洛克斯淡淡地说。他注意到了她奇异的表情,即使一闪而逝。“——为什么?”
“……不想告诉你。”
洛克斯挑起眉梢,嘴唇裂开,渐渐露出狂气的、残虐的笑容——亦或者怒容。
“哦?”他隐含威胁地说。
苗蓁蓁反倒放松下来,懒洋洋地说:“干什么做这个样子。别跟我来这套哦,我可不是被你随便威胁和嘲弄一下就被吓得浑身发抖的小人物。”
“你的确是个小东西。”
“啊哈哈哈。”
在蜂巢岛的各个酒馆外晃悠着,使用见闻色寻找熟悉的人时,苗蓁蓁偶遇了斯图西。说是偶遇,实际上应该是斯图西故意来找她的。
这种借着别人的力量在大海上生存的女人总是这样,在摸清楚对方的性情或能力前,绝不会率先出头接触。既然她下定决心来找苗蓁蓁,应当是自认为对她有了不少了解和把握。